wyyx_007
第9楼2008/06/10
如果用国家中心的名义出报告,需要使用CNAS章,可以向CNAS申请,由CNAS出证明允许这样使用,反过来应该是不允许的,也许可以找认监委申请看看,是否认监委也可以出这样一个证明,不过CAL章本来就是一种对国家中心的授权证明,放在实验室名义的报告中的确有点不伦不类,“三合一”最大的意义在于一次评审获得多个认可,毕竟每个证书和每个章的用途是不一样的
淡定才能从容
第10楼2008/06/10
问题是这样:我们单位是一个国家级的兼有科研和检测职能的单位,在20年前我们这个单位刚成立的时候,同时被质检总局授权为国家质检中心,这样我们就有两个名字:中国****中心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在99年做实验室认可的时候(也就是所谓的“三合一”认可),按照当时来做认可的老师的要求,对“中国****中心”的检验实验室进行了CNACL(即现在的CNAS)的实验室认可,它对应的名称是“中国****中心检验实验室”(这是应老师的要求新起的一个名字,也非是它的第一个名字——中国****中心),然后又对第二个名称——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资质认定和计量认证,也就是说我们单位的“三合一”认可对应的是两个不同名称但又是同一单位。在日常检验中,我们基本上是以“中国****中心检验实验室”这个名义出报告,同时加盖CNACL和MAC章,在最初的几年,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但是前年在做监督评审的时候,有专家对此提出质疑,认为用章有问题:1.CNAS认可的实验室没有计量认证;2.以“中国****中心检验实验室”这个名义出报告不能用国家质检中心计量认证章。然后我们就很困惑,既然是“三合一”,又都是国家派来的老师,为什么认识会有这么大的差异?我们应该怎样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