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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污染等于投毒”的环保意义

  •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2009/08/20
  • 私聊

噪声/辐射等检测

  • 据了解,此前国内在对类似的污染事件追究刑事责任时,均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不以“重大环境事故污染罪”而另以“投放毒害性物质罪”来追究污染环境者的刑事责任,罪名的改变,处罚的加大,正如南京大学法律学者顾翔所说,从中显示了中国对严重污染环境事件的打击力度进一步加大。

      从某种意义上说,过低的违法成本造成了环境事件的高发。试想,一家企业违法生产获得的利润巨大,但一旦发生环境保护事件,大不了罚点款,最多停产整顿,这不相当于“罚酒三杯”,鼓励这些企业违法生产吗?长期处在这种低成本环境下,企业的环境意识只能越来越淡薄,环境事件必将频频爆发。

      当然,法律制定有着其固有的严肃性和程序性,在短期内,囿于各种原因,环保法规还很难完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但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严格依法办事,传递政府决心,这却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法理上,“污染等于投毒”;在心理上,我们同样应该树立“污染等于投毒”的意识。从行为上看,投毒与污染———尤其是那种明知故犯的污染,都对公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威胁。惟有对其严惩,才能让企业经营者树立并保持对环境的敬畏,才能杜绝当前高发的环境违法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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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穿越时空

    第1楼2009/08/20

    污染比投毒有时害更多的人,污染可以令几个省沿河的人全没自来水用,还污染到国外,投毒有这么严重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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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hemistryren

    第2楼2009/08/21

    污染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慢性投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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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雾非雾

    第3楼2009/08/21

    应助达人

    要严格实施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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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魅力星光

    第4楼2009/08/21

    污染比投毒更严重...
    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定有落实到位,发起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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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sy18

    第5楼2009/08/22

    有群众监督吗?没有!
    上海扩建超大马路,沿路群众要求开听证会,有关部门说他们有权不开。

    kikiaa 发表:污染比投毒更严重...
    不能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一定有落实到位,发起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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