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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台湾地区制订进口罐头食品检验草案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20114月,台湾地区食品药品管理部门发布“进口罐头食品的检验法规草案”,该草案要求进口罐头食品应由官方批准厂家生产,进口应提供主管机构或主管机构批准相关组织签发的官方证书,官方证书内容应包括:

    1、产品名称和批号;

    2、罐头食品的pH值;

    3、罐头食品的水活性(Aw)

    4、官方证书序号;

    5、厂家名称;

    6、厂家代码/代号;

    7、“产品适合人类食用”声明;

    8、罐头食品pH值超过4.6;水活性(Aw)超过0.85(酸化罐头食品除外)时的消毒值(F0)

    台湾进口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的检验法规内容详见:

    http://www.fda.gov.tw/people_laws.aspx?peoplelawssn=1293&keyword=&classifysn=62

    http://www.fda.gov.tw/news.aspx?newssn=7353&key_year=2011&keyword=

    +关注 私聊
  • 穿越时空

    第1楼2011/06/02

    现在我对台湾的食品没有信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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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注 私聊
  • onlyonejerry

    第2楼2011/06/03

    无语,我们还有能吃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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