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land2008
第4楼2011/0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6)》中明确规定了包括食用香精香料在内的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即: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在达到预期的效果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用量。
食用香精香料具有“自我限量”的特性,公众大可不必担心因香料或香精的过量使用而对人体造成危害,因为与其它食品添加剂不同,食用香精香料在使用时具有“自我限量”的特性:任何一种食用香精香料,当其使用量超过一定范围时,其香味会令人不快甚至变得怪异,这样反而影响了销售,因此生产者不得不将其用量降低到合适的范围,想多加也不可能。
卫生部也发了关于公开征求《食品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coffee8
第6楼2011/08/24
不知道这个使用原则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