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冬天
第1楼2011/12/19
【现状】召回沦为企业"秀场"
那么按照现行的规定,食品召回具体该如何操作呢?
今年5月份,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食品召回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在5月31日停止了征求意见,但至今仍未正式发布实施。目前实行的,仍是2007年公布的旧版《食品召回管理规定》。
按照该规定第二十二条,"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
但不管是此次被卷入金葡菌风波的几家冷冻食品企业,还是其他出现问题食品需要召回的企业,鲜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的。
一位多年从事食品销售的经销商告诉记者,他们也经历过类似的食品召回事件,一般情况下,企业会先通知到经销商,将出问题批次的产品回收入库,大企业比较负责任,会接受经销商的退货,将问题产品集中销毁。但也不排除有些企业,甚至会将问题转嫁给经销商,让其自行解决,这对于经销商来说,压力是非常大的,也就难免会出现各种各样的"解决"方式,甚至会出现将问题产品改头换面重新上市的可能。
召回问题产品,从根本上来说是给生产企业一个警醒,促使其更加注重产品质量。但在实际操作中,"召回"往往会成为企业危机公关的一个手段,希望借召回之名挽回滑落的市场。
在此次金葡菌风波中,一家被检测出问题的企业在事后曾经发布声明,称"公司随后立即启动产品召回程序,第一时间从市场上召回了该批次产品,并予以销毁。此次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加大抽检频次和力度。截至目前,在全国各地有关职能部门的抽检中,没有发现不合格产品。"但时隔不到半个月,在另一个城市,该企业的产品再次被查出相同的问题。
企业到底召回了没有,是真召回还是假召回?本报记者也曾试图联系一家涉事企业所在地区的质监部门,请其提供该企业召回产品的相关信息,但从省局到市局,再到分管的分局,均被以各种理由推脱。在某种程度上,监管部门和企业已经成了利益共同体。
去年冬天
第2楼2011/12/19
【原因】规避风险,企业"被迫"铤而走险
被查出问题之后,往往要拖上数月,不到被媒体曝光,迫不得已的情况下,绝不公布召回信息,企业这么做,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呢?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很多人都觉得,大多数企业也是迫于无奈。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一位食品企业的营销人员如此形容食品召回,在他看来,如果企业第一时间公布了召回信息,带来的很可能就是销售的迅速下滑,和对品牌的伤害,等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所以没人愿意这么做。而"瞒报"的话,过不了多长时间可能就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而且监管部门也不会对"瞒报"有什么惩处措施,相比来说,这是最划算的一种做法。
在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看来,现代化大规模的食品生产,出现问题是很难避免的。所以召回其实应该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但在目前的情况下,召回往往会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果,所以才会让企业十分忌讳。
一方面,监管部门在执法的时候,缺乏一致性,召回变相成为同行业中某些企业打击竞争对手的工具。另一方面,因为现在社会公众对于召回缺乏理性态度,一个产品被召回往往导致一个品牌的倒掉,所以很多企业会铤而走险,选择隐瞒。
要改变这种现状,根本上还需要消费者、管理部门和生产者建立互相理解互相信任的关系,短期来看需要加大"责令召回"企业付出的代价,减少"主动召回"给他们的损失,而鼓励企业自我检查,出了问题主动召回。
去年冬天
第5楼2011/12/19
【空白】退货难,消费者总被遗忘
回顾近一段时间来的食品召回事件,尽管不少企业已经从渠道中将问题产品召回了,但对于那些已经被消费者买走的产品,则很少有人过问。
在10月份,广州市工商局公布抽检结果,多个品牌被检出金葡菌之后,就有消费者质疑,"3个月后才公布结果,有很多问题产品都被吃进肚子内了。"还有消费者拿着问题产品去退货,但过程却非常麻烦。
在此次金葡菌风波中,记者也曾经专门在各大超市查看,声明已经将问题产品召回的品牌,没有一个通知消费者,买到的问题产品可以退货。湾仔码头等一些品牌倒是在产品排面上贴出了声明,但都是在解释金葡菌在一定温度下就可以杀灭,对人体没有什么危害之类的话。
一位工商系统的内部人士坦承,食品召回中消费者环节的确存在空白。一方面在于消费者非常分散,很难通知得到,另一方面,生产企业和零售商也希望能减少麻烦,降低损失。
上述人士还透露,按照目前的情况,如果消费者买到了属于召回范围的产品,即使企业召回消费者也不一定知道,即使知道也不一定能找到购物小票,即使有小票上面也没有批次,对消费者而言,这几乎是一个死局。
在云无心看来,这也是目前的召回体系中不完善,且需要大力改善的地方。在美国,如果产品已经出厂,要召回必须通报FDA,然后FDA会正式公布。消费者也需要养成保留小票一段时间的习惯。小票上可能没有批次,但是有购买的日期和商店,而商店进货是应该记录批次的,所以这都不是推诿责任的理由。
云无心觉得,对于消费者已经购买的产品,应该无条件退货。如果产品已经被消费且造成了伤害,需要进行赔偿,不过这个赔偿不需要通过食品监管和召回制度,而应该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来实现。
去年冬天
第6楼2011/12/19
【建议】完善制度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实际上,成熟完善的召回制度,对管理部门、企业和公众来说,都是很有价值的,处理得当,是多方受益的事情。在云无心看来,厂商非常负责,监管部门也非常及时、公开、透明,这是我们应该向美国学习的地方。
今年3月份,食品巨头卡夫在24日通知FDA他们在来源于加州某公司的开心果中发现了沙门氏菌污染,然后从25日起其旗下的一家公司开始召回含有开心果的产品。30日下午,FDA发表公告,要求消费者不要食用开心果及其产品。各种网站也开始转载,这个消息很快广为人知。最终,那家生产开心果的公司召回了大约454吨开心果,许多添加开心果的冰淇淋、蛋糕等产品也被召回,到6月23日,被召回的产品种类达到了664种。
但FDA只收到两例因为这些产品染病的报告,而且是病人自述,没有得到确认是由开心果导致的。可能有人会认为这是在"小题大做",但至少美国政府和企业公开的态度都很支持这种做法。
而且在这个事件中,卡夫等厂商是主动报告自己的产品被污染,并且在FDA有反应之前宣布召回。这种"危机公关"的态度,反倒是损失最小的--在公众眼里,他们至少是在主动地清除生产中的安全隐患。
实际上,卡夫、雀巢这样的食品巨头召回产品并不罕见,但是他们总是以一副"高标准、严要求、主动承担"的面貌出现,所以一次一次的召回事件也没有对他们的声誉造成大的伤害。
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及时、公开、透明的态度,也赢得了公众的信任。在美国虽然也有人批评FDA,但是它在人们心中仍是很可靠的,他们的威望不仅仅是来自于制定的法律,而是他们很"较真"地执行这些法律。是否影响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民众就业,或者"地区形象",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
在这种前提下,企业也会严格自律--如果犯了错,很难侥幸逃脱,也没有政府官员能够"为了大局"去"保驾护航".因此,也就形成了一种良性循环。
去年冬天
第7楼2011/12/19
■他山之石
面对食品召回
美国人为何不慌
曾有一篇关于美国食品召回的报道,称"约四成美国人忽视食品召回",但这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恰恰说明在美国食品召回已经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情,很多消费者甚至没把它当做个"事儿".
今年9月份,美国曾发生一起哈密瓜中毒事件,因为食用被李斯特细菌污染的哈密瓜,有100多人感染、20多人死亡,一位孕妇因此流产。但实际上它在美国并没有引起什么大波动,哈密瓜该卖还是卖,大家该吃还是吃。
这让长期在美国生活工作的云无心感触非常深,如果这个事件出现在中国,将会引发什么样的结果可想而知。
不完善的召回体系已经严重挫伤了消费者的信心,也伤害了整个行业。在云无心看来,这导致的是消费者、企业和监管部门三败俱伤的局面。
而对于这种局面的产生,不是单纯哪一方面的问题,每个方面都希望其他方面好转起来以后自己才做改变,其结果就是陷入一个僵局,大家都不愿意改变。
在《数字时代的食品召回》一文中,云无心形容道:主管部门总以"大局为重"去"帮助企业""摆平"安全危机,而企业则习惯于通过"上层路线"、"摆平出头鸟""搞定媒体"来进行"危机公关",那么消费者就怀疑一切,宁愿相信流言飞语--这样的一种关系就成为一个"死局".主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本来应该是共赢共生的关系,在"死局"里却是互不信任,都受伤害。
在数字时代,信息的传播一日万里。没人能够"搞定"所有媒体,尤其是网络。当企业不被信任,主管部门的结论也被习惯性质疑的时候,真真假假的信息就会如洪水泛滥。
此次"金葡菌风波"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涉事企业遮遮掩掩还在为自己辩解的时候,信息已经在微博和各种新闻网站上迅速传播,并在这种传播之中快速发酵和负面化。来源:中华冷冻食品网声明:此文是《冷冻产业周刊》授权于中华冷冻食品网首发,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本网!否则本网有权对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本网发布此文,只为给您做信息参考,请您慎重对待此文所发表的观点给您带来的影响和任何后果,我网对因此文给您带来的任何损失和造成的影响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