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兄
第3楼2012/05/07
如何组织实施
质检总局统一领导争创“活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或质量兴省(区、市)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推动本地区城市争创活动。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直属检验检疫局在本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宣传、动员、组织和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申报城市的检查、考核、推荐、监督等工作,并向本省人民政府或质量兴省(区、市)领导小组提出推荐的建议。
城市获得批准争创后,应在3个月内提出具体创建计划,按照质检总局指导,在24个月内完成有关创建工作后,再以有关城市人民政府名义正式向质检总局提出验收申请。质检总局将根据现场考核验收情况,经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后,授予“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称号。
沙漠兄
第6楼2012/05/07
有哪些激励政策
对批准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质检总局将给予如下激励政策:将示范城市内骨干企业作为中国知名品牌培育的重点对象;在示范城市内,强化对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建设;支持示范城市进一步提升服务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检测平台建设;加强为示范城市内的骨干企业提供多方面的质量业务服务,对示范城市骨干企业进出口给予检验检疫便利通关服务;通过严格执法保护示范城市的知名品牌和骨干企业,规范扶持示范城市的主导产业发展;对示范城市骨干和优秀企业提出的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承担国际或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给予积极支持,并根据实际需要吸收为国家标准起草参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