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重点实验室
第1楼2012/05/28
5.试验设备检定或校准
5.1依据试验设备使用频次、制造商建议和运行状况以及国家检定规程的要求,实验室制定校准周期并组织校准。
5.2对尚无国际/国家标准基准可追溯的非标测试设备,可由实验室制定相应校准规程。校准规程须包括适应范围、使用设备、追溯标准、校准周期、校准方法、验收准则一及发现问题采取措施等。校准规程必须经技术副总批准后实施。顾客要求时,应经顾客批准。
5.3本公司所有测试设备均定期委托国家计量局授权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该检定机构授权校准范围需包括该类测试设备的校准。如该设备无有资格的检定机构进行校准,可以委托设备原制造商实施。
5.4测试设备的校准状态标识应合理使用。禁止使用未经标识的测试设备,如发现校准数据遗失或标识破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台测试设备,并由实验室负责组织重新校准及标识。
5.5建立每台测试设备的档案,包括校准记录、检定证书、校准规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