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常见问题及解答
智慧的弟弟
第6楼2012/09/20
2011年认可委新发布了一个文件,CNAS-AL07:2011《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其实就是把CNAS-RL02中附表单独弄出来了。
请看CNAS-RL02:2010相关规定:
4.2.3 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合格评定机构初次申请认可的每个子领域应至少参加过1 次能力验证且获得满意结果(申请认可之日前3 年内参加的能力验证有效)。子领域的划分和频次的要求应满足CNAS 公布的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
4.2.4 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应满足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要求且获得满意结果。对CNAS 能力验证领域和频次表中未列入的领域(子领域),只要存在可获得的能力验证,获准认可合格评定机构在每个认可周期内应至少参加1 次。
在看看玩具子领域的划分
很明显重金属和塑化剂都属于“化学安全”这个子领域,而重金属和塑化剂只是这个子领域的一个或几个项目。
你的理解存在问题:你把检测项目理解成为子领域了。
所以可以得知,你参加能力验证时,玩具这块的,只做重金属而不做塑化剂是可以满足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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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引申出一个问题,下面讲讲:
就是这个领域到底是按CNAS-AL07:2011的规定,还是按照CNAS-RL01:2007附录1(CNAS-RL01:2011发布后,将附录单独分成文件,实验室认可领域分类是CNAS-AL06:2011)的呢?
我不知道大家是否清楚或了解,CNAS-RL01:2007中的领域比较大,某个领域可能包含多种产品或多个行业,比如“化学”这个领域。可以说这里领域划分其实是按检测原理划分的,然后第二级分类才是按产品或行业划分。
而CNAS-AL07:2011的领域主要是按产品(或称行业)去分,相对范围较小,因为涉及具体的检测,必须体现样品的一致性和可比性。
在具体申请实验室认可或能力验证的时候,这个问题还是要搞清楚的。
马克思的战友
第9楼2012/09/20
再问:那如果只参加一个项目的能力验证就能获得子领域的认可,那被认可的实验室能力水平问题不是很大漏洞了。还是以玩具产品这个例子来说,如果每年都有重金属和增塑剂的能力验证,但我只参加重金属项目的,增塑剂的不参加,那也符合子领域(化学安全)的要求,增塑剂的能力就得不到强有力的保证。评审专家会作何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