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力验证
无名
第1楼2012/12/11
中国人思维下的能力验证。
baby073125
第2楼2012/12/11
这种问题是绝对不允许的,作为能力验证的申报机构,验证的是本实验室的能力而不是分包方的能力,那么参加的实验室名称当然也不能报自己是实验室的名字了,也就是说申报实验室如果分包的话就等于自己替分包方做能力验证而缴费。这样的实验室其不亏死了,另外认可委机构也不会同意的。
武灵
第3楼2012/12/11
在新的CNAS-CL10:2012里已经明确说明了,如果没有检测能力,只是分包出去的项目,是不被CNAS认可的,即不得作为实验室认可项目。
依风1986
第4楼2012/12/11
这种完全不可以,也偏离了能力验证的初衷!
秋月芙蓉
第5楼2012/12/11
文件要求是不允许的,但暗地里的做法无人知晓:人家可以作为数据的比对而分包检测(对方实验室未知的情况下)
第6楼2012/12/11
问题在于这个数据的真实性去哪里查
第7楼2012/12/11
对的。问题是这个事情防不胜防,无处查究
第8楼2012/12/11
这是我昨天遇到的事情:能不能将能力验证样品分包到你这里做?我们付费的!——貌似还很有道理可言
第9楼2012/12/11
这种做法如果预防的话也好办,一个是样品上的控制不要给参加单位多余的样品,要刚刚够才好,另外在上报的记录上要写明使用的设备型号,参加单位的操作记录表,那样的话可能作弊就难点了。结果有了但是记录总不会做的那么巧吧,尤其是机器出结果的设备。关键是检查的力度不够。最重要的一点是这种事情如果被认可委知道的话,估计要撤销证书的。
尘
第10楼2012/12/11
样品一般不是只有一瓶吗?
品牌合作伙伴
丹纳赫苏州基地 打工人的梦想
执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