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邀请参加2013年国家认监委“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一轮通知 |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www.cqciq.gov.cn 2013-5-7 15:46:53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3年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承担了“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CNCA-13-B08)的实施和协调工作,该项目被列为国家认监委2013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3]12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二、凡有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项目资质(资质认定或认可)或有意向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工作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和相关领域的各级重点实验室或其他相关实验室均可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此次能力验证活动需收缴相关能力验证的费用(不包括补测);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款项请寄交下列帐户,并注明“能力验证费(CNCA-13-B08)”,汇款后请将银行回执发送传真023-67730992。 户名: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帐号:3100 0234 0920 0075 09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电子邮箱:xcx1120@gmail.com (报名时请同时发送传真)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中心。 五、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我单位网站上查询(http://www.cqciq.gov.cn/u/cqciq/cmd.shtml?action=info&classid=000100100002)。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本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 邮 编:400020 联系人:郗存显、郑小玲 电 话:023-67730992(郗存显)、67733645(郑小玲) 传真:023-67730992 电子邮箱:xcx1120@gmail.com 附件1:《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报名表》 |
附件:
实验室
第1楼2013/06/20
他们卖二氧化硫质控样品吗?哪里有卖的呢
关于邀请参加2013年国家认监委“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实验室能力验证计划的第一轮通知 |
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www.cqciq.gov.cn 2013-5-7 15:46:53 |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重点领域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在一些社会热点和重点关注的领域验证并提升实验室的检测水平,国家认监委决定,2013年继续组织开展重点领域实验室的能力验证工作。受国家认监委的委托,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承担了“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CNCA-13-B08)的实施和协调工作,该项目被列为国家认监委2013年能力验证计划(B类项目)。 根据国家认监委通知(国认实函[2013]12号)的要求,为使此次能力验证工作有序、顺利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目的是了解该检测领域的整体水平,本次实验室检测能力验证的结果是实验室在相关领域检测能力的客观反映。 取得满意结果的实验室,国家认监委将建议有关部门在相应领域指定、授权、委托检验任务时,优先选用;并计入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活动的记录。 二、凡有中药材中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项目资质(资质认定或认可)或有意向开展相关项目检测工作的各省级(含副省级市和计划单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所),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技术中心(实验室)、各相关部委或行业产品质检中心和相关领域的各级重点实验室或其他相关实验室均可自愿参加本次能力验证活动。 三、此次能力验证活动需收缴相关能力验证的费用(不包括补测);参加此次能力验证的实验室,需向项目协调单位支付能力验证费用1000元,款项请寄交下列帐户,并注明“能力验证费(CNCA-13-B08)”,汇款后请将银行回执发送传真023-67730992。 户名: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帐号:3100 0234 0920 0075 096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红五路分理处 电子邮箱:xcx1120@gmail.com (报名时请同时发送传真) 四、为保证此次能力验证计划的顺利进行,请各实验室于2013年6月30日前,将《能力验证计划报名表》尽快以邮寄(以邮戳为准)或传真方式发至我中心。 五、更为详尽的内容可在我单位网站上查询(http://www.cqciq.gov.cn/u/cqciq/cmd.shtml?action=info&classid=000100100002)。 各单位在参加能力验证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我中心或认监委实验室与检测监管部联系。 本中心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8号 邮 编:400020 联系人:郗存显、郑小玲 电 话:023-67730992(郗存显)、67733645(郑小玲) 传真:023-67730992 电子邮箱:xcx1120@gmail.com 附件1:《国家认监委能力验证计划项目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