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飞的猪猪
第2楼2013/07/08
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检验有关使用标准问题的公告》及《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若进口的食品或食品添加剂不在该公告的附件中、企业不能提供《食品安全法》实施前(即2009年6月1日前)在口岸的进口记录、经判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现行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食品卫生标准、食品质量标准和有关食品的行业标准,则判定该食品不得入境。案例:某公司进口的“xx牌风味饮料”,配料表中均为食用香精、食糖、甜味剂、色素、酸度调节剂等一系列食品添加剂,经加工制成的饮料,按照《饮料通则》中饮料的分类,“风味饮料”类型的产品目前暂无相应产品标准、也不在72号公告中,且企业无法提供《食品安全法》实施前的进口记录,故不予该产品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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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楼2013/07/08
营养标签标示不规范。《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营养标签是预包装食品标签的一部分,包括营养成分表、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食品营养标签标示的营养信息存在虚假信息,夸大产品的营养作用或其他作用。案例:某公司进口的原产国为中国台湾的“XX牌高纤饼干”,其营养声称为“高膳食纤维”,但其提供的营养成分表检测报告及标示在营养成分表中的膳食纤维含量仅为3.3g/100g,该产品不符合《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中规定的声称“高膳食纤维”时,膳食纤维的含量必须≥6.0g/100g的要求。只符合“含有膳食纤维”的声称要求(膳食纤维的含量≥3.0g/100g),故其品名不能为高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