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iqiejieme 2015/01/30
所使用的设备是否是在你申报的认可项里,如果不是,那就无所谓了,如果是,就分情况了,实验室只有这一台,那么就无法认可,如果有好几台,那就无所谓,等到一年后的监督评审再扩项就好了
鲜火腿 2015/01/30
效准之后还应运行相关项目的检测、评审程序。
czcdczg 2015/01/30
认可之前做好方法确认就可以了。
yiqiejieme
第5楼2015/01/30
CNAS原则上不予认可,详见CNAS-EL-01中2.2条:对所申请认可的能力,实验室应有足够的、持续不断的检测经历予以支持。如近两年没有检测/校准经历,该能力不予受理。实验室不经常进行的检测或校准活动,如每个月低于1次,应在认可申请时提交近期方法验证和相关质控记录。如实验室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结果的准确性,该能力不予受理。对特定检测或校准项目,实验室由于接收的委托样品太少,无法建立质量监控措施的,原则上该能力不予受理,除非实验室能够提供其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记录。
虽然CNAS评审员现场评审时你已经具有检测能力,但是你无法提供申请资料的涉及内容,并且CNAS规定,CNAS不接受现场提交的申请,所以,你们可以延迟提交申请书或者在监督评审的时候扩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