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
第6楼2015/08/10
其实固体和液体这类样品号办,做方法验证时是按固定的取样量和定容体积给出了一个方法检出限的。这样出报告就按那个方法检出限出。
当然有人就会说实际测试时取样量或定容体积有变时跟验证时情况不同,检出限应该改变了。这就要注意了,改变取样量或定容体积应该是要满足方法检出限为前提!假如方法要求取样0.2g,定容50ml,实际做样取0.1g,定容50ml。如果检测结果明显高于验证的方法检出限就出方法检出限;如果低于,那就是实际测试程序不符合方法要求!
然而对于气体类样品(环境监测常见),采样体积很难达到标准中换算检出限用的体积,当实际采样体积达不到时,检出限应该根据实际体积换算的,但监管部门又会说你不符合监测规范,检出限但不到要求……问过不少环境监测系统的老师,他们都建议达不到也出标准的检出限,这归结到标准考虑不全的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