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风儿
第1楼2016/02/29
四)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对控制高危食品中的产志贺毒素大肠杆菌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2013年我国颁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中,对预包装的“肉制品(仅适用于牛肉的熟肉制品和即食生肉制品)”和“即食果蔬制品(仅适用于生食果蔬制品)”规定了大肠杆菌O157:H7采样方案及限量标准。也就是说,基于我国目前掌握的食源性疾病和风险监测资料,对高危食品(牛肉制品和即食果蔬)和高致病性血清型(O157:H7)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和限量要求,但未对其他血清型的STEC作明确的要求。
三、专家建议
(一)进一步做好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可考虑适当加大在相关区域、重点企业开展牛肉及其制品中STEC专项监测的力度。收集我国牛肉制品中STEC污染与人群感染病例之间的关联性证据,客观、科学地了解STEC在食品中的真实污染水平及潜在风险。为进一步开展“牛肉制品中STEC”组合的风险评估,为国家适时调整风险管理决策,有效控制STEC污染,预防STEC食源性暴发事件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
肉、乳及果蔬制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严格遵照食品安全标准中相关微生物指标及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原料、环境及加工过程的控制,科学实行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和良好生产规范(GMP)等,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各类制品在加工和销售过程中发生交叉污染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