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chan59
第1楼2018/05/28
4.1.1 实验室应公正地施活动,并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
“从组织结构和管理上保证公正性”这句话大家怎么解读?
比如第一方实验室在组织架构上把实验室归属在生产部门下面,这就不能保证其公正性;管理是指流程的设计职责的分配等保证其公正性
6.2.5 d)人员监督
f)人员能力监控
可以理解为 人员监督侧重点在规范性,人员能力监控侧重点在质量监控对吗?质量控制,人员只是其中的一方面,这样来评价人员能力合适吗?
人员监督和人员能力的监控其实就是一个概念:人员能力的保障,针对的是人员的能力而不是检测的能力,人员能力是检测能力多个维度中的一个,又是核心要素,这个要素统领其他各个要素。
以上观点供你参考!
苏荼
第3楼2018/05/29
6.2.5 d)人员监督
f)人员能力监控
可以理解为 人员监督侧重点在规范性,人员能力监控侧重点在质量监控对吗?质量控制,人员只是其中的一方面,这样来评价人员能力合适吗?
有说法是,人员监督针对新上岗人员、在培人员,针对能力是否具备,能力监控针对在岗人员,针对的是人员能力的持续符合。
其实从G001也能看出:
6.2.5d) 实验室应关注对人员能力的监督模式,确定可以独立承担实验室活动人员,以及需要在指导和监督下工作的人员。负责监督的人员应有相应的检测或校准能力。
6.2.5f) 实验室可以通过质量控制结果(见 CNAS-CL01 中 7.7 条款),包括盲样测试、实验室内比对、能力验证和实验室间比对结果、现场监督实际操作过程、核查记录等方式对人员能力实施监控,做好监控记录并进行评价。
omjia
第6楼2018/05/30
我们作为第三方,之前就有公正性声明,还需要做些什么工作?新准则要求实时监控,怎么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