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1、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场地、储存室(以下通称“储存仓库”)内,实行“双人双锁”封闭式管理。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以及灭火方法不相同的物品不得混放。
2、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仓库必须设有明显的外观警示标识,《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周知卡》(或《安全技术说明书》)必须上墙。
3、储存易制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安装必要的通风装置,并保持仓库干燥,同时要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
4、储存仓库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值守人员履行值守、检查等岗位职责,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室应安装必要的通讯装置和应急救援设备,并保证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值守人员应熟记与当地公安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5、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仓库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安装防盗窗。
6、严格执行易制毒化学品“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易制毒化学品必须按时在双人监督下入库;易制毒化学品进、出库必须“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做好台帐登记。台帐应能直接反映易制毒化学品库存数量,做到帐、物相符。
7、领用后剩余的易制毒化学品由安全员监督当日返库,并做好台帐登记。
8、废弃、过期的易制毒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要按有关规定交由环保指定的单位集中处置。
9、易制毒化学品丢失、被盗、被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同时报告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
10、保管员必须每天对仓库内储存的易制毒化学品进行巡回检查,核对库存与台帐及危管平台台帐,做到日清月结。
分类品种
第一类
1.1-苯基-2-丙酮
2.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
3.胡椒醛
4.黄樟素
5.黄樟油
6.异黄樟素
7. N-乙酰邻氨基苯酸
8.邻氨基苯甲酸
9.麦角酸*
10.麦角胺*
11.麦角新碱*
12.麻黄素、伪麻黄素、消旋麻黄素、去甲麻黄素、甲基麻黄素、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等麻黄素类物质*
13.羟亚胺 [1]
14.1-苯基-2-溴-1-丙酮 [2]
15.3-氧-2-苯基丁腈 [2]
16.邻氯苯基环戊酮 [4]
17.N-苯乙基-4-哌啶酮 [3]
18.4-苯胺基-N-苯乙基哌啶 [3]
19.N-甲基-1-苯基-1-氯-2-丙胺 [3]
第二类
1.苯乙酸
2.醋酸酐
3.三氯甲烷
4.乙醚
5.哌啶
6.溴素 [3]
7.1-苯基-1-丙酮 [3]
第三类
1.甲苯
2.丙酮
3.甲基乙基酮
4.高锰酸钾
5.硫酸
6.盐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