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JOE HUI
第1楼2021/08/05
您这个是同一个实验室多个固定场所 可以共用一套体系文件,同样的检测项目,B栋楼的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也可以不需要再增加,具体可以参考CNAS 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8.0对多场所实验室认可的特殊要求
akory
第2楼2021/08/05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需要再增加,授权签字人也不必增加,实验员的话,如果能两边安排,也不用增加,场所增加就可以了。文件中关于场所的图要增加。实验室扩项,就再扩多一个场所就可以了,其它都不用变。
dahua1981
第3楼2021/08/05
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需要再增加,授权签字人也不必增加,实验员的话,如果能两边安排,也不用增加,场所增加就可以了。具体可以参考CNAS RL01<<实验室认可规则>>8.0对多场所实验室认可的特殊要求
Insm_fa78da2b
第4楼2021/08/05
我还有问题,我可以两个实验室独立体系吗?在同一个实验室名称,两个实验场地的前提下,其他什么体系等所有东西都独立
第5楼2021/08/05
可以共用一套体系文件,同样的检测项目,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也可以不需要再增加
yanli197604
第6楼2021/08/05
可以共用一个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增加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也可以不增加
很沉
第7楼2021/08/05
首先明确一点,你这两个实验室应该是一个法律主体吧?如果是两个法律主体,只是一套高层管理班子,那也是要分别建立质量体系的。一个法律主体的两个地点是可以使用同一套质量体系文件的。至于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是否要增加,我觉得是要结合实际情况的。比如两个地点很近。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很容易实现统一管理,那就没必要增加了。如果两个地点离的较远,无法实现统一管理,那就增加。这种情况下,应该是以质量部的名义进行管理,质量负责人还是一个人,下属可以有分管。
Rich-C
第8楼2021/08/05
在一个公司不同楼层算扩大规模吧,共用一套体系,都不需要增加质量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
Ins_6b96c456
第10楼2024/03/13
谢谢分享,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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