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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食品分类

  • joufe
    2022/09/01
    农检联合队
  • 私聊

食品安全法规

  • 食品安全标准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食品安全抽检工作一般流程是:制定抽检计划;计划下发相关机构;抽样机构按照计划要求抽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送至检验机构;检验机构按照制定的检验方法检验,并报送结果,完成抽样检验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抽检计划制定、检验机构样品接收、检验结果判定时均涉及食品分类问题。

    从近年来食品安全抽检数据质量来看,食品分类问题较为突出,究其根本原因是由于不同的领域食品分类标准不同,如在食品生产许可中,食品分类是考虑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相关因素进行类别划分;而在食品安全标准中因应用方向的不同,食品分类标准也各不相同,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标准的食品分类,是考虑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特点,大部分是按照“食品主要原料”进行分类,且在抽检食品添加剂判定中要按照该标准中表E.1的食品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后,查看某种食品添加剂在某类食品中的限量要求;对于其他的通用标准来说,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等,也均有各自对应分类标准,如芹菜样品,按照GB 2762进行污染物项目判定中应归为茎类蔬菜,按照GB 2763进行农药残留项目判定中应归为叶菜类蔬菜,因此使用者在实际使用中应对不同食品安全标准中的食品分类要求明确,同时要与其他食品分类体系做好区分,以免因食品分类问题导致样品抽取错误、检验项目标准限制查询错误,以及因此导致的样品无效删样或判定错误等情况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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