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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本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疫苗管理法》既坚持问题导向又实现改革创新。[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91_76210.jpeg[/img]立法和执法机构将[b][color=#001fa4]实行现场检查和延伸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真的可以称为“史上最严”[/color][/b]。作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可以通过信息公开系统了解疫苗的整个生命周期关键信息;可以打上安全、质量可靠的放心疫苗;可以通过异常反应补偿制度,应对低概率疫苗事故。[b]小梅将主要分析《疫苗管理法》给研发和生产疫苗的企业带来的变化。[/b]作为研发和生产疫苗的企业主体责任大大加强,“[b][color=#001fa4]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color][/b]”在整部疫苗法中出现[b][color=#001fa4]63[/color][/b]次。“[b][color=#001fa4]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color][/b]”是指依法取得疫苗药品注册证书和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b]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体现在以下几点:全程追溯[/b]国家实行疫苗全程电子追溯制度[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285_34436.jpeg[/img][b]严格生产准入[/b]国家对疫苗生产实行严格准入制度[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29_5205.jpeg[/img][b]推动技术进步[/b]《疫苗管理法》从国家层面鼓励疫苗企业创新和改进技术[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211_43371.jpeg[/img][b]严格监督管理[/b]国家建设中央和省级两级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加强对疫苗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212_7690.jpeg[/img]未来,疫苗研发、生产企业需要采取更多措施,不断提升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578_92339.jpeg[/img][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48_51925.jpeg[/img]梅特勒-托利多[b][color=#001fa4]作为制药企业的忠诚合作伙伴[/color][/b]一直致力于基于法规要求,从研发、质量实验室原料、成品的称量及分析;原料、辅料配料混合搅拌;工艺参数控制及优化;罐装;到药品包装与物流提供不同层次的解决方案,使用部分或全部无纸化系统解决方案来管控整个生产流程,确保疫苗企业及时、准确的记录,实现相关数据的追溯和安全存储。[b]研制及临床试验阶段[color=#001fa4]XPR56微量分析天平[/color][/b],量程可达52g,最小称量值仅为1.4mg(符合USP),一般用于昂贵的标准品和对照品的称量。[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239_54697.jpeg[/img][b][color=#001fa4]SevenExcellence™ [/color][color=#001fa4]系列pH计[/color][/b]可进行血液、体液等溶液的pH值和电导率测定,它有四级用户管理和全新ISM技术,符合最严格的GLP规范。[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64_68010.jpeg[/img][b][color=#001fa4]Rainin E4 XLS+[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电动[url=https://insevent.instrument.com.cn/t/9p][color=#3333ff]移液器[/color][/url][/color][/url][/color][/b],使移液更直观、快速,新增管理功能可提供可信的服务数据,符合GLP/GMP规范。[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03_72961.jpeg[/img][b]原料、成品实验室检验环节[/b]我们提供原料、成品实验室质量管理常用高精度分析仪器,诸如天平、pH计、电导率仪、密度计、折光仪、滴定仪、水分仪等。更重要的是梅特勒-托利多产品系列可以利用LabX软件整合在同一个操作平台上进行统一管理。LabX提供多样化的用户管理、集中化的数据管理和统一化的SOP方法管理。用户按照屏幕提示步骤操作即可,无需人工计算,无需纸质版SOP,实验数据自动上传到安全的数据库中,消除计算和转录的错误,有助于满足ALCOA原则规范,实现检验数据可靠及可追溯。[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92_36695.jpeg[/img][b]在工艺控制及优化环节[/b]在线分析测量可提供连续的实时测量结果,这种信息化的手段可以记录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所有数据,确保生产过程的高度可靠性和一致性;精准的过程分析检测能够帮助优化生产工艺,提高疫苗产品的质量。[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68_54590.jpeg[/img][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40_721.jpeg[/img][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11_33539.jpeg[/img]滑动查看下一张图片此外,梅特勒-托利多过程分析推出的智能传感器管理ISM技术,优化在线传感器的管理和使用。配套软件iSense, 可更够有效地采集、管理与分析电极校准信息并保持连贯记录,轻松满足监管要求。帮助企业在确保生产速度的同时最大限度提升产品质量,保障客户的利益,最大限度地确保制药企业的数据完整性与追溯性。[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12_72633.jpeg[/img][b]在疫苗的生产环节[/b]称重是药品生产中的重要过程,我们从配料称量和质量管理等方面提升数据的可靠性,有效性,确保生产流程的可追溯。在配料称量环节,称重打标应用有助更好符合法规,提升效率;网络版的FormWeigh.Net配方称量系统可实时监控、控制、追踪并验证配制工艺的各个方面,实现审计追踪等功能,确保所有操作记录均被可靠、完整、实时地记录,避免人为修改,全流程可追溯。FreeWeigh.Net质量控制系统可将您需要监测的所有监测设备接入系统,实时采集质量数据、统计分析、并监控整个生产过程,帮助企业更好地控制药品的质量,优化生产工艺,提升效率。[b]ICS689全不锈钢卫生设计称重打标应用,确保原始记录的准确、可靠,提升效率[/b][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210_9339.jpeg[/img][b] FreeWeigh.Net质量控制系统[/b]提供灌装过程实时在线数据,快速纠正偏差,优化生产工艺;实时记录、监控和保存各种质量参数,避免手工操作带来人为错误,方便追溯;保证过程的可靠性和一致性,简化内部质量控制程序,提高效率。[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208_93109.jpeg[/img][b]制药统计功能:实现疫苗全程电子追溯[/b]先进的制药统计功能满足以批次为唯一识别号开启自动检重秤称重。全批次无缝追溯整个生产过程,完成生产后可自动产生批生产报告。批报告使用独特的防篡改格式,当发生人为修改报告内容的情况时,会自动被软件识别并报警。[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54_13886.jpeg[/img][b]制药生产过程安全套件[color=#001fa4]剔除确认[/color][/b]:确保不合格产品被准确剔除,并且保证被准确剔除进入不合格收集箱中。[b][color=#001fa4]剔除器气压监控[/color][/b]:时刻监控气压,确保剔除器所需气压压力大小。[b][color=#001fa4]智能收集箱[/color][/b]:满箱时自动停机报警;打开收集箱需要登录并留下电子签名。[b][color=#001fa4]授权确认功能[/color][/b]:只允许有授权的员工进行操作,并且留下电子签名满足审计追踪。[b][color=#001fa4]生产计数功能[/color][/b]:通过灵敏光电,避免“意外”产品未经过称重检查后流入后道包装环节。[b][color=#001fa4]生产工艺确认[/color][/b]:EQPAC选件可以帮助客户确认自动检重秤性能是否满足客户要求。[img]https://notecdn.yiban.io/cloud_res_dev/150040653/imgs/19-7-15_01:15:43.165_82510.jpeg[/img]疫苗和公众健康直接相关。涉及到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所以疫苗生产企业不管是否立法都应该严格按照安全第一、全程监管、信息公开以及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研发和生产活动。梅特勒-托利多将一如既往联手疫苗企业生产安全、有效、质量可靠的疫苗产品,推动研发及技术创新从而促进行业发展。
关于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安109号 2011年07月11日 发布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浙江、河南、湖北、广东、四川、云南、甘肃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的管理,确保疫苗质量及其安全,决定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管理,对于保持其生物学特征,保证疫苗产品质量及生物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工作的认识,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明确监管责任,提高监管能力,切实做好辖区内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的专项检查工作。 二、检查工作采取企业自查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相结合分阶段开展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疫苗生产企业应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按附件1的要求填写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疫苗生产企业应在2011年7月底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以及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及时上报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监管部门现场检查。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与管理现场检查工作由疫苗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根据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自查情况,选派参加过世界卫生组织疫苗质量风险管理培训班的药品GMP检查员等相关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工作。检查内容应包括:菌毒种的三级库管理、菌毒种的检测、领用记录与生产工艺、生产指令相对应、储存方式及实质性管理等。检查要点详见附件2。 现场检查工作应在2011年8月底以前完成。 (三)监管部门监督抽查。国家局将根据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现场检查工作的情况,结合2011年度疫苗生产企业药品GMP跟踪检查工作计划,对疫苗生产企业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与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抽查。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家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 三、相关要求 (一)疫苗生产企业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全力参与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及管理的整顿,接受现场检查时应认真配合,提供真实情况。如故意逃避、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记录的,将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二)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认真组织开展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防护与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责成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可采取责成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药品GMP证书等措施,确保疫苗产品质量安全。 请各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1年9月15日前将疫苗生产用菌毒种生物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情况,连同企业填报的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一并上报国家局。专项检查工作中有何问题或建议,请及时与国家局药品安全监管司联系。 联系人:崔野宋、刘景起 电 话:010-88330850、88330864 传 真:010-88330854 附件:1.疫苗生产用菌毒种信息表 2.检查要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进口药品兰菌净(Lantigen B)是一种增强抵抗力药物,然而却进入了多地疾控部门的“二类疫苗”采购目录,在基层被滥用成疫苗推广。 记者调查发现,在进入我国市场时,兰菌净是以“治疗用生物制品”类别获批,并没有获得“疫苗”(即预防性生物制品)的身份,根本不能被当作疫苗在接种门诊给健康儿童使用。一瓶兰菌净零售价300多元,药商、流通环节、接种门诊各得其所,而服用儿童的生命健康权益却无人关心。 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兰菌净在中国的经销故事也是医药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其也远不止“非疫苗变身疫苗”那么简单,其背后暗藏的利益链更是行业里的一个深水区。变身疫苗 据业内人士介绍,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 常用二类疫苗有28种,其中乙肝、狂犬、流脑、流感疫苗等用量较大。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第二类疫苗的采购主体主要是县、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有疫苗在药品注册时分类为预防用生物制品。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批件显示,细菌溶解物(商品名称:兰菌净)注册分类为治疗用生物制品7类,可用于上呼吸道细菌感染(如鼻炎、鼻咽炎、鼻窦炎、扁桃体炎、支气管炎等)的预防和治疗。 公开资料显示,兰菌净是一种人工制备的细菌抗原提取物的混悬液。 然而,这样一种治疗药品却摇身一变成为疫苗进入了多地疾控部门的“二类疫苗”采购目录。宁波市卫生局关于2014年度宁波市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目录的公示显示,“兰菌净”在进入了浙江省第二类疫苗使用目录基础上,进入了2014年度宁波市第二类疫苗使用目录。 据业内人士反映,兰菌净还曾出现在宁波市疫苗接种本13版本上,14版本已消失。 宁波市疾控中心也曾公开说明,兰菌净目前注册的是治疗性生物制品。兰菌净包括6种常见呼吸道感染细菌的抗原成分,对于预防多种呼吸道感染和哮喘等有一定作用。兰菌净属于自愿自费接种的二类疫苗,家长可根据幼儿身体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接种。 记者梳理发现,四川、湖南、广东、福建、湖南、广西等省二类疫苗采购项目清单中,都有“兰菌净”在列。公开资料显示,2004年,兰菌净在中国正式上市,2007年国家CDC(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正式发文(154号文件))将兰菌净纳入中国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一位行业人士表示,CDC也犯糊涂,居然在预防接种信息系统里,将兰菌净作为一个与乙肝疫苗、流感疫苗同等级别的疫苗种类,出现在疫苗种类选项的下拉菜单里,这也是全国同行都普遍将兰菌净视作疫苗的重要原因。“2014年,中疾控纠正了这个问题,现在有些省疾控也意识到问题了,但已不知道该怎么办。” 据业内人士提供的一份此前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交换集成标准显示,在疫苗名称编码表中,兰菌净疫苗编码为2701,疫苗全称为兰菌净细菌溶解物,疫苗种类英文简称为Lan。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医师蒋志阳公开表示,兰菌净不是疫苗,属于“增强抵抗力药物”,可在医院开处方拿药。但医院走量不好,厂家换个思路走预防接种,结果异常火。它在国家食品药品管理局注册的类别是治疗用生物制品7类,属于药物,但不等于是疫苗(预防用生物制品)。 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二类疫苗采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征求意见公示显示,“兰菌净”的供应商为四川科泽药业有限公司。 四川省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公示公告(2014第026号)显示, 四川科泽药业有限公司GSP认证、经营范围为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化学原料药、抗生素原料药、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根本没有疫苗的经营资质。 2005年8月23日,国家药监局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实施生物制品批签发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注424号)明确规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其他所有已批准上市的预防用疫苗类制品均纳入批签发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本报记者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批签发数据库却查不到“兰菌净”批签发的任何信息。 目前兰菌净是否为预防用疫苗类制品?是否需要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记者为此致函国家卫计委相关部门,3月13日下午,卫计委回复记者称,上述问题请咨询 国家药监局。而兰菌净的药品批件明确显示,该药品分类为治疗性生物制品,而不是预防性生物制品。灰色利益链 为什么一个治疗药品能摇身一变成“二类疫苗”,堂而皇之地进入多地疾控机构的采购名单? 业内人士透露,无利不起早,“兰菌净”背后隐藏着惊人的利益链条。 据福建省漳州市物价局、漳州市卫生局、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2015年度二类疫苗各流通环节最高销售价格的批复显示,兰菌净(18ml/瓶)中标采购价为228元/瓶,市级供应价为242元,县级最高销售价为271元,接种点最高销售价为310元。一瓶药品在流通环节加价82元,超过了采购价的35%。按该药品说明书要求,儿童需要服2瓶,接种点向一名儿童推广成功,从每名儿童身上得到的利益是80元左右。 然而,该药品在漳州市的销售价和其他城市相比还是非常低的。 记者注意到,同样规格的兰菌净在深圳市南山区接种点最高销售价为356.50元/瓶;而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社区卫生中心公布的零售价为398元/瓶。 据2009年度广西医疗机构药品网上限价竞价集中采购重点监控药品公示显示,兰菌净(18ml/瓶)采购价为136.05元/瓶,采购零售价为156.46元/瓶。 五年时间,治疗药品变身二类疫苗后,零售价翻了一倍,由此,兰菌净流通的各个环节赚得盆满钵满。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目前国家相关规定,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平台采购,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销售药品,以实际购进价为基础,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率作价,在加价率基础上的加成收入为药品加成。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基本上是零差率销售。 如果兰菌净不变身为“二类疫苗”,而通过省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进入基层疾控机构或接种点,药品最高零售价只能在省级采购价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5%的加价,并不能在流通环节层层加价。 兰菌净作为“二类疫苗”进入后,流通环节和接种门诊推广该药品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从而采购使用该产品的动力十足。简而言之,药厂、代理公司、疾控部门、接种门诊等各个环节都是该产品变身疫苗的受益者。 而此前的一桩陈年旧案,也暴露了“兰菌净”上游全国代理商的利润高得惊人。 2011年11月,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总裁吴建文因受贿,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新华社报道称,在吴建文帮助下,重庆煜澍丰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获得了药品“兰菌净”的代理权,该药品每年销售额高达1000多万元。2009年底,吴建文向寻求药品代理权的杨某索贿60万元。 重庆煜澍丰医药有限公司招聘信息显示,公司现在拥有国内独家经销权的意大利贝斯迪大药厂预防呼吸道感染药物:细菌溶解物(兰菌净 Langentin B),兰菌净自2009年销售以来,借助公司市场部和销售部强大的专业化的推广力度,销售数量每年200%的增长,销售金额近6亿元人民币。 记者以家长的身份向重庆煜澍丰医药有限公司电话咨询兰菌净是治疗药品还是疫苗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表示:“这个产品是预防,健康儿童可以用,这个我不能跟你说它是什么,你要去问接种点的医生。” 随后,记者亮明身份要求就此事采访该公司时,相关人士表示:“我不清楚此事,我们也不接受采访。”随即挂掉了记者的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