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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专利相关的资讯

  • 财政部加强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
    关于印发《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建[2012]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从2009年起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并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根据三年来的执行情况,为更好地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我们对《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做了修改,制定了《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   附件: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为支持国内申请人积极向国外申请专利,保护自主创新成果,中央财政设立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为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内申请人”,限于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国内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机构。本办法所称“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是指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和巴黎公约途径提出的向国外专利申请。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三条 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国内申请人向国外申请专利时向有关专利审查机构缴纳的在申请阶段和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内的官方规定费用、向专利检索机构支付的检索费用,以及向代理机构支付的服务费等。   第四条 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需求导向,有助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撑我国高技术产业与新兴产业发展的技术领域。   第五条 专项资金重点资助保护类型与我国发明专利相同的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应是委托国内代理机构办理的向国外专利申请,并有助于国内申请人构建专利池、获取核心专利技术、参与国际技术标准制定等。   第六条 专项资金实行事后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在外国国家(地区)完成国家公布阶段和正式获得授权后分两次给予资助。每件专利项目最多支持向5个国家(地区)申请,两个阶段的资助总额为每个国家(地区)不超过10万元。   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已经完成国家(地区)公布的,应当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条件 已经正式获得授权的,应当具有相对稳定的法律状态。   第七条 凡获得中央财政有关科技研发资金以及地方财政有关资金支持的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第三章 资金的分配和拨付   第八条 专项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省(区、市)向国外申请专利数量和上年度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等。   第九条 财政部商国家知识产权局于每年初下达各省(区、市)专项资金年度预算。   第十条 各省(区、市)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后,应商本级知识产权部门,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业务要求组织开展本省(区、市)的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第十一条 专项资金采取属地化管理。申报专项资金的国内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向所在地省(区、市)知识产权部门提交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专项资金申报表(详见附件)、单位资格证明材料、向国外申请专利项目有关证明材料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等。省(区、市)知识产权部门审核、汇总后报送本级财政部门。   第十二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知识产权部门审核确定资助项目,经公示无异议后及时拨付专项资金。专项资金的拨付要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会同知识产权部门于每年底将本年度专项资金的具体项目安排及资助金额报送财政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   第十四条 省(区、市)财政部门应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继续使用。   第四章 资金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国内申请人应当提供真实材料和相关凭证。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地方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项目执行情况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追踪问效。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567号)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 我国拟对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作保密审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22日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对未依法经保密审查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对保密审查的具体工作程序,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后提出,保密审查的具体办法可由国务院在专利法实施细则中作出规定,与专利法同步施行 对未经保密审查向外国申请专利,除构成泄露国家秘密的应依照专利法和保密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外,对以该项发明创造向中国申请专利的,不应当授予专利权。   此外,修正案草案还规定,在中国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我国现行的《专利法》自1985年开始施行,此前曾进行过两次大规模修订。
  • 亚洲国家和地区在欧申请专利创新高
    欧洲专利局3月23日宣布,它在去年共受理创纪录的24.4万件专利申请,其中亚洲国家和地区申请欧洲专利保持增长,已占总数的33%,比前年增加3个百分点。   欧洲专利局的公报说,2011年该机构共收到专利申请总量创该组织1977年成立以来的新高。该组织认为,这表明在经济不景气的大环境下,企业科研和创新力度有所加强。   其中,欧洲企业在本土依然保持领先地位,专利申请总数的38%来自欧洲国家,德国独占14%。美国在欧洲申请专利最多,占总数的24%。在亚洲,日本以1.1万余件专利申请占据第一位,占总数的18.8%,韩国以1427件位居第二,中国内地以515件处于第三位。   欧洲专利申请排名表显示,欧洲公司继续向研究和创新投资,去年的前20位专利申请大户中,有5家欧洲大企业。其中西门子公司申请的专利最多,达2235件,涉及医疗、能源和运输。其他4家欧洲公司分别是飞利浦、巴斯夫、博世和爱立信。   而按行业看,医疗是申请专利最多的行业,达9351件,比2001年翻了一番。其次是机械能源、计算机技术以及数字通信,制药是专利申请减少最多的行业。(王晓郡 姜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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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创】中药祖传秘方申请专利问题

    中药祖传秘方申请的实施例问题,譬如一个治疗癌症的药方,申请人无行医资格,也无专业的医学知识,其所应用和举证的实施例的病例是否被当作有效?如果答案肯定且药方的确有较大开发价值,可能存在哪些问题而使其专利无效?  mozhaoming,  这种秘方申请专利有利有弊,密方一旦公开就不再是秘密了,在中国现有的专利制度,别人可以比较容易地避开你的权利要求,但药物实质与你的相似,可以开发与你类似的产品。保护产品并不一定通过专利,用商业秘密的方式或许更能保证你的权益。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可口可乐的配方了,要是原创人采取申请专利的方式来保护的话,现在大家都可以做跟它完全一样的东西而不会侵权了,所以一定要慎重。  kathleen,  譬如一个治疗癌症的药方,申请人无行医资格,也无专业的医学知识,其所应用和举证的实施例的病例是否被当作有效?这个问题很有意思,如果申请人无行医资格,也无专业的医学知识,那么试问他能够怎样证明这个方子有效呢?就普通的申请专利的实施例而言,基本只要提供药理实验,比如该方对某个药理模型的有效,就可以证明有效性了。因为保护秘方,实际上上是保护一个新的药物的组方。这样只要证明该组方在所要保护的治疗方向上的有效性就可以了。但是就楼主所说的情形而言,个人由于能力和设备所限,实际上是很难能够完成药理实验的。所以可以写,但是审查员也可以要求提供证明的。所以如果非常有信心的话,不妨还是花钱做实验看看实验效果。  如果答案肯定且药方的确有较大开发价值,可能存在哪些问题而使其专利无效?实际上如果确实有效,而有很大开发价值。而又如楼主所说是秘方,我们姑且认为它在新颖性和创造性上都不存在问题的话,这个专利被授权的可能性是很高的。也就是说楼主担心的被无效的问题不大。  这种专利最主要的问题是,公开了核心的秘密。那么实际专利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我们想的很理想,觉得既拿到专利,那么找个厂家转让不是很好么,可以拿到笔不少的银子。可是实际上,由于这种专利公开的不够充分的话,很难获得授权,公开的足够成分的话,实际上无密可保,厂家完全有可能绕开这个专利,在这个专利的启发下,得到一个可能效果略差,但是完全不必向你购买专利的组方来生产。所以尽管理想的情况很好,但是实际上能够这么做的,寥寥无几。  老杨同志,  于中药的秘方的专利保护,历来争论不休,专利代理人主张申请专利,而业内人士一般主张用商业秘密来保护。其实都对也都不全面,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地理标志以及商业秘密等多种形式。其次,具体采取何种形式要根据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来选取。第三,对于中药组方,要根据权利人对其了解的程度和控制力来决定采取何种具体方法以获得最大利益。  1、如果只是常用药物的特殊组合,很容易绕过,最好采用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2、如果常用药物的组合,用特殊的工艺制备,可以将药物的组合申请专利,而特殊的工艺采用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别人抄你的处方也没用。3、使用特定地点的药物原料,可以结合原产地地理标志进行保护,前提是你能控制住这种原料的货源,比如天山雪莲。4、如果能够提取单体,申报化合物专利,保护范围是最大的。  所以对于祖传秘方,最好初期采用商业秘密的形式保护,同时加快产业化,搞成驰名商标,申请中药品种保护,同时将原料产业化,建成基地,申请中药材植物品种保护并且申请原产地地理标志,中期申请组方专利,进行深加工,弄出各种制剂,什么注射液、缓释、控释、分散体、鼻喷、口崩、皮下埋植、前后栓剂,然后后期既可以提单体申请化合物专利,同时加上驰名商标以及衍生物的化合物专利直到产品寿命终了。  稀糊醋鱼,  针对申请人资格以及技术保密的问题,你可以拿出一套可行的方案,然后寻求有合作意想的医院或者相关的研究机构进行合作,通过保密协议以及合同的方式来共同研制开发,商定你在今后上市的销售额中占据多少比例的提成,当然,也可以在合同中要求将来的申请专利权属于你个人,而只是给予合作单位一定比例的利润,这也许是将该秘方实现商品上市可以尝试的一个途径;  如果是一个无行医资格,也无专业的医学知识,要实现老扬所提到的一整个系列的保护,估计依靠个人的能力和资金完成这些也是比较难的,包括组方的专利,以后有效成分的提取和开发,制剂处方的研制,以及后来的商标及中药品种保护,这一系列的工作都可以通过合作单位的共同协作来系统规划和实现,这应该是个漫长而随着研究进展时刻会发生变化的问题,归结为一句话,要想依靠知识产权制度系统立体的保护一个产品,仅仅通过一个简单的专利是很难实现的。  windlight,  老杨的总结实际是中药祖传秘方这个问题一个时间表,是一个在我看来很完整的一个路线图,应该是一个精彩的回答。老杨提出的几个问题或原则是很多人还没有看到或看清楚地关键所在。一、知识产权的形式,范围,定义,意义,作用,认识等等。这是这个概念的学习,入得门来,是否能出得门去,这个学习可就学问大了。二、知识产权是知识经济社会的游戏规则,那么经济社会的基本规则是否大家都清楚了呢。  森棣  一个技术只有产业化后才能体现其专利的意义所在。对于药品,只有将其开发成中成药、可以上市销售了,才会带来利润。既然说到药品产业化,那么只单纯说专利就太局限了,要想把专利的权利发挥好,必须要与药政法规相结合。比如,该配方有ABCD四味药,我在申报新药产品的同时,还就该配方取得了专利权,也同时保护了该配方的所有制剂。完成上述工作,用了5年时间,花掉我200万,但却取得市场独家品种。  不可否认,别人确实可以在本专利技术的基础上绕过去,但如果能绕开该专利,也就说明你的新技术有了质的改变,那么反过来,你既然有了质的改变,那么如果你想把该新技术做成产品上市,你就要按照药政法规的规定,进行所有研究工作,完成该工作,也要用掉5年时间,花掉200万,效果还不一定比我好。如果你想争夺市场,恐怕时间早来不及了。  进一步讲,我的专利撰写上也有许多技术可做的。比如,药味D是一味不重要的药材,那我在写权利要求1时,就可以先不写,只写ABC,获得核心技术的保护;还可以指明A可以同类药×××代替,B可以同类药×××代替,等等。想绕过去,唯有做出质的改变,怕也不容易。  综上,他人要不落入我专利的保护范围,要不落入药政法规的禁区,如果该产品真的疗效很好,相信会有人来跟我谈专利转让事宜的。再说一下实施例的问题,专利局是不管你是否具备行医资格的,他们只看该产品是否有使用价值。所以这个问题不是问题,只要能写药品专利的人,都能很简单的解决,你不要担心。  zhangzhonghui  其实有关中药祖传秘方该不该申请专利还真是一件见仁见智的事情,历来的争论就比较多,个人的想法都不尽相同。其实这与所处的环境、具体情况是有关系的。比如:你的秘方就是非常独特,不符合传统的中医药理论,用药,制作方法都特别奇特,不能被别人推测出来,那么你要申请专利,把它公开给大众,可能确实有点吃亏。但是,如果你只是在传统理论上有所发展,新创造了一个组方,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那么申请专利,把它公开给大众,既能造福全人类,获得心理上的满足感,又能获得二十年的权利,何乐而不为呢?目前的情况,恐怕还是第二种情况多些吧!  说到这里,想举个例子。北京的站友可能注意到了,北京现在有一种叫做“土掉渣”的小食品,号称“中国人自己的比萨”,据说是土家族的一种拷饼的改进版,挺火的。我最开始注意到是看到街上有人拿着它的那种特殊的纸袋,所以就稍加注意了。我最开始见的就只有一种。可是,没过多长时间,街上各种各样的“土掉渣”就大量出现了,但是,大家为了证明自己是正宗的都无一例外的使用了那种颜色大小的纸袋,只是外面印的图案稍有区别。恐怕到现在为止,刚接触的人,不会知道谁是正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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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NPM-30/60三维棱镜调整架 NPM(New Prism Mount)系列三维棱镜调整架,是我们众多的专利产品(或正在申请专利的产品)之一。 常见的棱镜调整架,调整机构在下方或者后方,调整不便也容易遮挡光路。基于上述情况,我们结合多年的设计、生产、使用经验,开发出NPM 系列三维棱镜调整架。具有俯仰、偏摆、旋转三个方向的调整功能。调整机构从侧面引出,调整时不会遮挡光线,非常方便。调整螺纹副采用M7× 0.25 细牙螺纹,灵敏度高、稳定性好,台面中心带十字刻线,方便定位。选型表:关联产品:显微物镜、激光扩束镜、C-Mount镜头连接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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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流程条件  一、实验室认可  1、第yi方、第二方、第三方均可自愿申请   2、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备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3、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遵守CNAS认可规范条文的有关规定   5、符合CNAS-CL01认可准则   6、质量管理体系符合CNAS要求,运行6个月以上,进行过完整的内审和管理评审   7、参加能力验证   8、符合资格和要求的授权签字人   9、使用的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  二、实验室资质认定  1、依法设立,保证客观、公正和独立地从事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方实验室可申请,第san方(政府机构及下属单位)可申请。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法人证明文件(经营范围应包含检验检测业务,不得包含设计、研制、生产、供应、安装、使用或者维护等业务 )  2、具有与其从事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从事特殊产品的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的实验室,其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还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即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证明)。  3、具备固定的工作场所,其工作环境应当保证检测、校准和检查数据和结果的真实、准确   4、具备正确进行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所需要的并且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的和可移动的检测、校准和检查设备设施   5、建立能够保证其公正性、独立性和与其承担的检测、校准和检查活动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体系,按照认定基本规范或者标准制定相应的质量体系文件并有效实施   6、满足《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运行6个月以上。  以上便是CNAS实验室认可咨询公司——深圳市迪瑞科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小编对“申请实验室认可、实验室资质认定流程各有什么条件?”的详细介绍,深圳市迪瑞科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注册的专业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机构,专门从事实验室CMA资质认定(含各行业检测机构,如农产品检测机构、水产品检测机构、食品检测机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的CNAS国家认可(CNAS-CL01等同采用 ISO/IEC17025)等实验室认证认可咨询和专业的管理与技术培训。公司总部设在深圳,济南、武汉均设有办事处,为全国各地的客户提供专业、及时、优质的满意服务。  迪瑞科特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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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理及气体流量图将样品置于石墨坩埚中,坩埚保持在脉冲炉的上电极和下电极之间。大电流通过坩埚产生高温。样品中的氧化物(氧元素)与石墨坩埚反应,以一氧化碳(CO)的形式释放出来,并与载气一起被提取。提取的气体经过除尘后直接进行分析。根据样品中氧的浓度不同,实际的检测是用非分散红外检测技术测定CO或CO2(CO气体通过氧化剂(氧化铜)后生成的)从而确定氧元素的含量。样品中的氢在脉冲炉加热过程中以氢气的形式提取,再通过氧化剂(氧化铜)氧化成气态H2O后,用非色散红外检测器测定,从而计算氢元素的含量。样品中的氮加热后生成氮气(N2),随载气提取后由热导检测器(TCD)测定特点&bull 配备各种导航功能HORIBA充分利用其40多年积累的经验,为客户提供从分析、维护到故障问题排除的全面实时支持,保证分析设备的平稳运行,提高检测效率,减少工作时间。&bull 丰富的选项阵容除了自动进样器、自动清扫装置和坩埚自动加载系统(这些装置或系统均是为应对客户的需求而开发的)之外,全自动分析系统全面提高检测流程的自动化,减少分析的工作量,实现稳定的分析。我们还根据各种应用或样品提供更多的可选单元,例如卤素捕集器等。 快速测量HORIBA专有的序列算法大幅度缩短全流程分析时间*     * 已申请专利超痕量、高准确度、高重现性 HORIBA的专利探测器EMGA系列具有由HORIBA自己开发、设计和制造的NDIR气体探测器。基于详细的设计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在这些探测器的制造过程中密切关注所有工艺过程,从部件的抛光和组装到稳定运行的调整和确认。我们的全面质量控制为EMGA系列提供了长期稳定且高度可靠的检测性能。此外,HORIBA也独自开发TCD检测器,保证这些分析仪能够展现其最佳性能。 减少维护工作时间和频率采用全新构造境=降低消耗 方便维护的下电极* * 已申请专利全新的下电极的维护仅仅是拆下电极片盖,然后更换下电极片,所需的维护时间缩短到了原来的1/10。粉尘过滤器* * 已经申请专利全新设计的粉尘过滤装置使其维护操作仅仅是更换过滤器中的过滤膜片,而且更换频率下降到了原来的1/10 ( 更换周期长达500次样品检测)。大幅度降低载气消耗* * 已经申请专利对于常用的47升气瓶,一瓶气可以进行测量的次数从大约1400次显著增加到2300次。 多种导航功能全面支持分析、维护和故障排除EMGA系列独到的应用软件包括HORIBA几十年积累的分析诀窍----“分析导航”,它可以根据测量样品信息给出最佳测量条件和操作程序;“维护导航”可以以视频方式指导维护操作;“故障分析导航”可以指示排除故障的方法和具体操作。1. 分析导航2. 维护导航维护导航给出明确的维护方法,引导用户按照标准程序完成维护工作项目,以视频方式指示具体的维护操作,确保维护工作安全、完整地进行,减少个人之间维护工作的差异,有助于分析仪的稳定运行。维护导航界面维护界面用户可以执行维护工作所有的操作,包括电磁阀动作操作和泄漏检查等。维护计数界面显示每个维护项目的维护周期计数限值和当前值,如果达到设维护周期计数限值,会给出相应项目需要维护的提示报警。3. 故障分析导航故障出现时,当前显示的报警屏幕会同时指示最佳排除方法,并以图像和视频解释如何进行故障排除并恢复设备。关于故障排除的步骤和方法是实时在线给出的,这将缩短仪器的停机时间。故障分析导航界面通过自动化分析促进节省人力成本丰富的定制化选项EMGA系列具有自动化检测所需的许多功能,节省检测工作的人力并确保安全。坩埚加载装置可以自动将新坩埚添加到炉内,自动清扫装置可以自动取出废坩埚并清扫电极炉,自动进样器可以实现自动投样,再加上全自动分析系统,EMGA分析设备实现了全面的自动化检测流程,同时保证清洁、安全的检测环境。另外,通过优化检测程序极大地检化了检测操作,操作者只需投入样品并输入预设值(测量条件和样品名称)后按下开始按钮即可。坩埚加载单元 (自动坩埚加载系统)* * 专利号 : US8172072, EP2138849, CN105510614, JP05086918, JP05068702通过旋转机构准确定位和捕获坩埚。最大贮存量: 100 个,同时适合标准坩埚和长坩埚。 观看视频自动清扫装置* * 专利号 : JP05198947, JP05155751每次检测完成后,两个旋转刷自动清扫上、下电极,真空吸尘器同时吸走粉尘,避免污染。观看视频自动进样器自动投入样品和助熔剂,最多可以预先放入22个样品和助熔剂。 观看视频自动分析系统 * 专利号: JP05043802该系统支持分析工作的完全自动化。它有一个完整的安全机制,还支持与在线主控系统的通信。该系统可根据客户的测量条件和通信规格进行定制(例如:从称重到完成分析)。*照片中显示的选项规格可能与实际选项的规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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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P钛混合可更换套圈
    EXP可重复使用的接头◇用于HPLC&UHPLC10-32接头和1/16"管线的◇ 无需工具,用手拧紧即可毫不费力的达到HPLC密密封垫的效果!◇使用UHPLC用手紧和六角扳手拧紧一样可靠。◇ 专利套管可反复安装不影响高压密封。◇ 混合设计结合钛的耐用性和PEEK的密封性。◇ 尖端系统提供ZDV(零死体积)连接到任何10-32 端口。◇ 兼容1/16"PEEK和不锈钢管。Restek很高兴通过优化技术提供可重复使用的EXP接头系统,以达到LC连接件使用简便可靠的最终目的!专利混合EXP?套圈结合钛的耐用性和PEEK的密封性使扣压一遍又一遍可重复使用。另外,当您选择这种手紧接头方式,这种特殊的E X P 螺母在8,700+psi(600+bar)的压力下提供一个轻而易举的密封—无需工具!对于一个可靠的20,000+psi(1,400+bar)UHPLC连接件无论哪种接头形式,简单的扳手拧紧一个额外的1/4至1/2圈。EXP套圈应该用于真正的EXP?螺母。当使用EXP?螺母时,EXP套圈提供可重复的ZDV(零死体积)连接任何10-32内螺纹端口,包括Restek LC色谱柱,6端口进样阀,以及更多。警告:不要使用EXP套圈连接标准螺母。如果不根据指示使用EXP?套圈,有可能导致不安全UHPLC连接或非-ZDV连接。EXP钛混合可更换套圈名称数量货号EXP钛混合套圈单件25935EXP钛混合套圈10件25936混合套圈U.S.专利号8201854,优化技术。优化技术EXP持有人正在申请专利,申请U.S.和外国专利。Opti-前缀是Optimize Technologies, Inc.的注册商标。
  • 手提方壶(少残液型) 2-7825-01
    产品及型号:编号型号容量(ℓ )尺寸(mm)RMB(含税)2-7825-01KH-110363× 142× 332¥ 340.002-7825-02KH-220398× 178× 430¥ 435.00※无刻度。 ※尺寸除去龙头部分。特点 1. 由于底面采用特殊形状,因此,即使不提起瓶子,也可以在放在桌上的状态下排出几乎全部液体(正在申请专利) 2. 由于底面的突起部分被沿着底座固定住,因此开关龙头时很稳定。 3. 采用了旋转式龙头,可以防止液体滴流。规格 1. 材质:壶体/PE(聚乙烯)、龙头/PP(聚丙烯)、O形垫圈/EPDM(丙基乙烯橡胶) 2. 龙头顶端尺寸:内径/&phi 8.5mm、外径/&phi 12mm
  • Gold Plated inlet Seal and Washer, 10/pk
    分流/不分流进样口中即使发生微小泄漏也会降低系统灵敏度,造成信噪比变差,柱流失提高,甚至缩短色谱柱寿命。我们的新型进样口分流平板使用正在申请专利的制造工艺制造,消除了机械加工中可能对气相色谱性能造成不利影响的微小泄漏源。我们的分流平板采用 金属注模工艺制成,在机械加工过程中形成一致、平滑、不含隆起和凹槽的表面。然后,对密封垫抛光并镀金来获得平滑表面。为便于使用,将分流平板与进样口密封垫圈仔细包装在一起。 为防止样品汽化过程中由于吸附或分解引起的活性分析物损失,采用安捷伦专有的超高惰性化学脱活工艺对镀金层上方进行处理,以得到具有最高惰性的最佳密封表面。为进样口的最佳密封表面增加了惰性。为实现最佳的痕量分析,使用超高惰性分流平板及其他 安捷伦惰性流路组件以在进样到检测之间保持惰性。 改进的生产工艺可获得更平滑的表面,实现更好的密封效果 采用久经验证专利镀金工艺的惰性镀金表面 新套件内包含垫圈 — 无需额外付费 采用更好的包装来包装产品的清洁度 新型分流平板 (5188-5367) 对原分流平板 (18740-20885) 做了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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