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厂家
暂无
暂无
新华网上海11月3日专电(记者 陆文军)题:汽车“召回”法规出台 “三包”再求意见 日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向社会全文公布,并确定自明年起正式施行,意味着这项事关全国车主权益的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 “召回”新规加大了监管处罚力度,成为千万车主的保障。那么,召回实施中还有哪些挑战?未来中国汽车质量维权将向何处走?车主翘首以盼的“三包”还有多远? 重罚能否堵漏 在近十年间,中国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0倍,产销量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汽车大国。然而当中国汽车保有量迅速突破1亿大关之际,汽车消费热潮也将从做大增量逐步转向延伸消费,后续的维修、服务将备受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原先国内汽车消费领域“先发展,后治理”的产业思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状况,全球一些汽车发达国家和市场均已通行的消费保障法规,在中国尽快出台完善已是数以千万计的中国车主迫切的夙愿。 正因为如此,作为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全面升级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实际上,由于汽车维权“铁丝网”不牢,近年来国内屡屡出现了一些汽车厂商隐瞒缺陷产品,实施“暗召”,甚至有车厂采取“歧视性标准”,钻法律空子,在全球召回中有意“忽略”中国市场,严重侵害中国消费者利益。 目前汽车消费投诉维权,已经成为国内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灾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万件,同比增长19.2%,再创投诉量的新高。在所有汽车消费的投诉中,质量安全问题占54.7%。一位长期从事汽车消费维权的消保委人士说,“加大对不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就是给消费者撑腰。” 召回成常态 挑战仍不少 磨刀不误砍柴工。不少业内专家认为,中国汽车产业要进一步发展,消费环境的优化是必须步骤,而设立严格的召回制度,则是向行业国际惯例靠拢的举措。 汽车召回制度是全球汽车产业先发国家普遍采用的汽车质量保障法规,每年汽车召回量大于产销量,已经是汽车发达国家的常态。如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次,涉及汽车2220万辆次,超过美国市场当年新车销售总量。而中国在2009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后,当年汽车召回数量为130万辆,仅相当于全年1300多万辆销售总量的十分之一。 即使日前出台了更严格的法规,中国汽车召回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吴景认为,尽管汽车召回制度剑指汽车厂商,但监管问题却落在了政府的肩上,而有效发挥裁判员和监督者的角色作用并非轻而易举。 专家指出,我国整体汽车质量管控体系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恰如汽车召回制度之所以酝酿多年才出台,其中本身隐藏着很多难题。 首先,从目前国内汽车缺陷的认定上来看,就面临难题。比如汽车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昂贵、检测时间长、相关标准不完善。如何准确认定汽车存在质量隐患或设计缺陷而必须召回,确实需要花很大工夫。 其次,由于消费维权体系不完善,汽车消费者与厂商间在出现争议时地位不平等,长期受困于“举证难、求偿难,维权难”。 第三,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自主产品质量还难以与国外大品牌抗衡,如果加大了汽车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格实施召回规定,必然对国产汽车带来更大压力。 消费者翘首盼“三包” 盼星盼月,中国消费者终于盼来了汽车召回法规,而另一项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政策——汽车“三包”,也在今年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汽车消费投诉几乎涵盖了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合同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的所有领域,合资品牌与进口车的投诉均有所增加。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硬性法规制约,企业投诉处理的效率偏低,而且投诉流程繁琐、反复投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很明显,更严格的质量监管、更有力的消费者保护措施,是中国汽车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去年开始,国内汽车召回法规加快制定,同时“三包”征求意见再次启动,已经传达了某种信息,即中国汽车消费保护网将越扎越紧。 知名汽车专家杜芳慈指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三包”制度,是对消费者不同形式的保护,召回是针对安全缺陷,“三包”是对安全缺陷以外进行规范,“三包”和召回管理的流程范围、企业赔偿都不一样。 汽车业内专家钟师也认为,根据世界上汽车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三包”也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虽然有短痛,但无法回避。 “汽车维权领域的空白,是我国发展汽车社会极大的软肋和短板。”钟师说,“更快出台汽车‘三包’,也许是我国发展汽车产业必须迈过的一道‘坎’,也是真正树立品牌质量信心的必然途径。” http://www.cqn.com.cn/news/cjpd/640826.html 汽车召回条例被指存缺陷 有毒气体超标未纳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1031/084607.shtml 大家觉得这个三包是否靠谱?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爱车出现了质量问题,投诉无门。目前,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已成为汽车维权路上的最大障碍。 近日,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困扰汽车“三包”(包修、包换和包退)规定出台的两大难题已基本破解,期待多年的“三包”规定已经进入深入研讨并着手制定可操作细则规范阶段,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消费者呼声高涨 有数据显示,2010年前三季度,全国消协接到汽车投诉案件1.3001万件,其中质量问题和安全问题占69.8%,包括发动机漏油、变速箱故障、气囊失灵、刹车失灵等。汽车质量问题是近年来汽车投诉的主要问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中“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在维权路上,消费者的地位是处于劣势的。据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邱建国介绍,消费者对汽车售后服务和汽车“三包”的投诉主要涉及厂家利用技术和信息方面的优势,夸大产品性能,过度承诺售后服务,介绍最低价格,展示最高配置误导消费者;销售合同文本不规范,存在不平等条款;把旧车、故障车当新车卖;汽车搭售、捆绑销售问题严重,对于畅销车型,消费者被迫强制接受厂家搭配的配置等,这些现象在销售过程中都极大地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厂家往往把“三包”变为“一包”,再严重的问题也是只管修,个别厂家隐瞒故障实际情况,多次修不好仍不予退、换。 为此,邱建国呼吁,国家应当尽快出台一些能保护消费者利益的具体规范。如汽车销售和质量担保制度规范,降低检测鉴定门槛。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尽快出台关于汽车销售、售后、维修服务规范,加强对汽车行业降价销售、打包促销、赠品附带、加价提车等明规则、潜规则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严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随着汽车走进百姓家庭,“三包”规定出台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获悉,自2004年信息系统开通至2010年9月30日,投诉总数已经达到19253例,其中2010年前三季度投诉5607例,同比增长71%。用户普遍呼吁汽车“三包”规定尽快推出,规范汽车修、退、换行为。 两大难题已经破解 众所周知,2004年末,国家公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时过6年,“三包”法规始终未正式出台,这主要受“合法性”和“操作性”两大难题困扰。 国家质检总局质量司有关负责人在近日召开的汽车售后服务与服务标准化研讨会上介绍说,当时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主要面临着两个难题,即“合法性”和“操作性”。这位负责人说,汽车“三包”与召回不同,它涉及违约责任、合同契约等民事责任问题,此外还涉及法规出台后的执行力度问题,在解决投诉纠纷时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技术、专家团队作为执行保证。汽车“三包”主要集中在售后服务上。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李涵博士认为,汽车售后服务不能没有标准,保证汽车售后服务质量需要标准。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提出了汽车质量担保服务规范、汽车维修配件供应规范、汽车维修技能鉴定标准等八大重点标准制定的工作思路。其中,汽车质量担保服务规范规定汽车总成(系统)损耗件及其他零部件的“三包”目录和“三包”有效期,可供汽车“三包”规定引用,配合相关政策出台和实施。汽车维修服务规程及质量规范规定汽车维修工作准备、车辆预检接受、车辆修理、质量检查、车辆交付、服务跟踪等通用及重要环节及质量要求,要规范维修服务行为,降低返修率。现在看来,当时困扰汽车“三包”执行的这两个难题伴随着市场环境的成熟和变化都已经不再是问题。 有关专家认为,汽车“三包”也是汽车售后服务的一部分,通过制定汽车售后服务标准,可以加强企业自律。售后服务标准应不像相关法规那样由政府部门主导,标准应充分吸纳企业的意见,鼓励企业自己参与制定标准,这利于企业自律,也利于行政机关依照标准执法,是一项基础性的工作,意义重大。制定标准时要考虑消费者的需要,满足企业的需要,满足行政机关执法和消费者协会调解的需要,要减少随意性,规范执法。从有利于汽车行业发展的角度出发,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 厘清各方法律责任 2010年12月中旬,盖世汽车网针对汽车“三包”规定展开的最新一期业界调查显示,呼吁推出“三包”政策的呼声高达8成以上。各界一致认为,多年来一直悬而未决的汽车“三包”规定应在2011年尽快出台,刻不容缓。 近日,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产品三处处长谢鹏鸿在一论坛上透露,“三包”规定已经进入深入研讨并着手制定可操作细则规范阶段,“有望在明年上半年出台”。与2004年曾出台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相比,“三包”规定会有进一步可操作的细则规范。 有专家指出,“三包”规定的主要功能并非完全在于保护消费者,而是在于建立产品责任的法律制度。它将明确生产商、销售商、维修商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制度化、规范化汽车产品的权责关系。明确汽车产生质量问题后,质量问题举证、鉴定机构选择以及索赔流程等一系列在现行制度下无法彻底解决的难题将迎刃而解。 其实,汽车“三包”规定出台不仅仅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同时也会促进汽车行业发展。采访中,有汽车企业负责人表示,汽车“三包”规定一旦出台,厂商势必会对质量控制工作重新规划,如何避免因“三包”而产生的额外成本将是众多厂商面临的新问题。这样一定会使汽车产品质量得到整体提高。 《中国质量报》------转自中国质量新闻网。转帖仅仅为传递更多质量信息。
据报道:昨天,中国汽车召回网发布消息,《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重要配套标准《汽车三包标准》公布,并于10月1日正式实施。“三包”政策最为吸引人的莫过于“包退”、“包换”成为可能,“三包”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行驶里程6万公里,“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行驶里程5万公里,两者都是以先到者为准。包修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可以免费修理;在“三包”有效期内,如果符合规定的退货条件、换货条件,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办理退货或换货手续。 想买车的你,可以等等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