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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特此公告。[align=right] [/align][align=right]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商务部 海关总署 [/align][align=right]市场监管总局 [/align][align=right]2023年5月8日 [/align][align=right] [/align]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
新华网上海11月3日专电(记者 陆文军)题:汽车“召回”法规出台 “三包”再求意见 日前,经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向社会全文公布,并确定自明年起正式施行,意味着这项事关全国车主权益的部门规章上升为行政法规。 “召回”新规加大了监管处罚力度,成为千万车主的保障。那么,召回实施中还有哪些挑战?未来中国汽车质量维权将向何处走?车主翘首以盼的“三包”还有多远? 重罚能否堵漏 在近十年间,中国汽车产业和汽车消费出现了爆发性的增长,汽车保有量增长了10倍,产销量已超越美国成为全球第一汽车大国。然而当中国汽车保有量迅速突破1亿大关之际,汽车消费热潮也将从做大增量逐步转向延伸消费,后续的维修、服务将备受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原先国内汽车消费领域“先发展,后治理”的产业思路,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状况,全球一些汽车发达国家和市场均已通行的消费保障法规,在中国尽快出台完善已是数以千万计的中国车主迫切的夙愿。 正因为如此,作为2004年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全面升级版”,《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应运而生,对隐瞒汽车产品缺陷、不实施召回等违法行为加大了处罚力度。 实际上,由于汽车维权“铁丝网”不牢,近年来国内屡屡出现了一些汽车厂商隐瞒缺陷产品,实施“暗召”,甚至有车厂采取“歧视性标准”,钻法律空子,在全球召回中有意“忽略”中国市场,严重侵害中国消费者利益。 目前汽车消费投诉维权,已经成为国内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重灾区”。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数据,2011年,全国共受理汽车投诉1.6805万件,同比增长19.2%,再创投诉量的新高。在所有汽车消费的投诉中,质量安全问题占54.7%。一位长期从事汽车消费维权的消保委人士说,“加大对不法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就是给消费者撑腰。” 召回成常态 挑战仍不少 磨刀不误砍柴工。不少业内专家认为,中国汽车产业要进一步发展,消费环境的优化是必须步骤,而设立严格的召回制度,则是向行业国际惯例靠拢的举措。 汽车召回制度是全球汽车产业先发国家普遍采用的汽车质量保障法规,每年汽车召回量大于产销量,已经是汽车发达国家的常态。如2008年美国实施召回778次,涉及汽车2220万辆次,超过美国市场当年新车销售总量。而中国在2009年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市场后,当年汽车召回数量为130万辆,仅相当于全年1300多万辆销售总量的十分之一。 即使日前出台了更严格的法规,中国汽车召回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中国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系副主任吴景认为,尽管汽车召回制度剑指汽车厂商,但监管问题却落在了政府的肩上,而有效发挥裁判员和监督者的角色作用并非轻而易举。 专家指出,我国整体汽车质量管控体系的完善,并非一蹴而就,恰如汽车召回制度之所以酝酿多年才出台,其中本身隐藏着很多难题。 首先,从目前国内汽车缺陷的认定上来看,就面临难题。比如汽车检测机构少、检测费用昂贵、检测时间长、相关标准不完善。如何准确认定汽车存在质量隐患或设计缺陷而必须召回,确实需要花很大工夫。 其次,由于消费维权体系不完善,汽车消费者与厂商间在出现争议时地位不平等,长期受困于“举证难、求偿难,维权难”。 第三,我国汽车工业起步较晚,自主产品质量还难以与国外大品牌抗衡,如果加大了汽车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格实施召回规定,必然对国产汽车带来更大压力。 消费者翘首盼“三包” 盼星盼月,中国消费者终于盼来了汽车召回法规,而另一项汽车消费者权益保障政策——汽车“三包”,也在今年再次向社会征求意见。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汽车消费投诉几乎涵盖了汽车及零部件质量、合同问题和售后服务问题的所有领域,合资品牌与进口车的投诉均有所增加。但由于缺乏相应的硬性法规制约,企业投诉处理的效率偏低,而且投诉流程繁琐、反复投诉的现象时有发生。 很明显,更严格的质量监管、更有力的消费者保护措施,是中国汽车社会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从去年开始,国内汽车召回法规加快制定,同时“三包”征求意见再次启动,已经传达了某种信息,即中国汽车消费保护网将越扎越紧。 知名汽车专家杜芳慈指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三包”制度,是对消费者不同形式的保护,召回是针对安全缺陷,“三包”是对安全缺陷以外进行规范,“三包”和召回管理的流程范围、企业赔偿都不一样。 汽车业内专家钟师也认为,根据世界上汽车发达国家的相关经验,“三包”也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必经之路,虽然有短痛,但无法回避。 “汽车维权领域的空白,是我国发展汽车社会极大的软肋和短板。”钟师说,“更快出台汽车‘三包’,也许是我国发展汽车产业必须迈过的一道‘坎’,也是真正树立品牌质量信心的必然途径。” http://www.cqn.com.cn/news/cjpd/640826.html 汽车召回条例被指存缺陷 有毒气体超标未纳入http://www.instrument.com.cn/news/20121031/084607.shtml 大家觉得这个三包是否靠谱?
为执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8352.6—2016)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 17691—2018)相关要求,落实助企纾困、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相关政策,现就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轻型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和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以下合并简称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生产日期以机动车合格证的车辆制造日期为准,且合格证电子信息应于2023年7月1日0时前完成上传;进口日期以货物进口证明书签注运抵日期为准;销售日期以机动车销售发票日期为准。 二、针对部分实际行驶污染物排放试验(即RDE试验)报告结果为“仅监测”等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三、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规定,在车辆出厂或入境前公开车型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确保实际生产、进口的车辆符合要求。相关认证机构应依据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颁发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特此公告。[align=right] 生态环境部[/align][align=right]工业和信息化部[/align][align=right] 商务部[/align][align=right]海关总署[/align][align=right] 市场监管总局[/align][align=right] 2023年5月8日[/align]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23年5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