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ronghui
第1楼2009/03/03
编写人还是他就好了,在首页的变更中写现在的就好了!
liu999999
第2楼2009/03/04
根据程序规定填写即可以了。假如程序中规定是质量负责人,可以由现任的质量负责人编写即可以了。
知足常乐!
第3楼2009/03/04
应该写现任的质量负责人吧
lhc2007
第4楼2009/04/09
本事例在准则中没有明确的规定。因为新上任的质量负责人是有任用或聘用文件的,调离的前质量负责人已经不是实验室的人了,根据权力和责任承续关系,我认为文件编制人应该替换为现任的质量负责人比较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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