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质联用(GCMS)
lilongfei14
第1楼2010/11/14
标液只要检查原液就可以,要用另一种证书的标液去做
damoguyan
第2楼2010/11/14
是哪个文件有这样的规定吗?还是自己实验室文件规定的啊?这样规定CNAS审核人员不会说不行吧?有些安倍瓶装有机标液都是一次性用完了,只能在第一次使用时核查一下就行了吧?那样的话叫验收比较合适我想规定第一瓶标液原液就查一下外观,性状及证书有效期,以后的标液原液开始使用时用原来的标液核查一下;如果某个由原液配制的中间液使用超过6个月,使用前也要进行期间核查。这样规定行不行哦?
2451504
第3楼2010/11/14
未开封的原液不需要期间核查的(在证书的有效期内即可),核查一般是针对开封后的储备液而言,主要是核查其量值可信度,可用标液互测的方式进行核查。
原天
第4楼2010/11/14
我是每次重新配母液都是做下核查。就是用旧的标准曲线读新的其中一个点,同一次读的。在偏差之内就行。不然就自己考虑是什么原因产生。
AK-47(冲)
第5楼2010/11/15
标准溶液的期间核查是个大问题,目前CNAS都没有好的方法推荐。标准溶液一般是买过来的没开封的需要期间核查,但是核查方法不好做。针对CNAS认可的推荐方法就是: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有证标准物质,并详细记录存放条件(如果真的是没有存放记录的,你就只能是说买来就使用了)。目前传统的核查方法都是用类似楼上的这种方式去核查,但是:作为合格标准物质的制作机构,有先进设备、高精度设备、专业的技术人员,更好的方法,比我们期间核查的各个方面要先进很多,如果用我们这样的方式来核查对方的准确度,实在是没什么太大意义。
gbluo324
第6楼2010/11/15
我们对于在有效期内,未开封的标准溶液不做期间核查,如果核查就浪费掉一支标液,没有多大意义。
007爵士
第7楼2010/11/15
标液的期间核查,一般是确定其是否有效,能否继续使用。个人认为,可分为2种情况:1. 未开封的有证标准物质。主要侧重点在外观核查(是否有证/标签是否清楚/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有效期)2. 开封后的标准物质或配置的母液。核查的方式可以是:(1)采用不同标准物质间相互比对,如不同制造商、同一制造商的不同批号、用一级标准物质对二级标准物质进行核查。(2)通过实验室间比对确认量值;(3)送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4)测试近期参加过水平测试结果满意的样品、检测足够稳定的不确定度与被核查对象相近的实验室质量控制样品,采用t 检验法进行确认。
zlssz-1
第8楼2010/11/15
核查一般是针对开封后的储备液而言,用另一种证书(或另一批次)的标液去做
第9楼2010/11/16
还是不知道咋核查好,有没有自以为很好的标液核查作业指导书啊?我忙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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