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化验工
第3楼2011/04/05
个人认为是没有区别的,分析方法与分析结果不是并列关系,分析方法的准确度最终也是通过结果来表达的。
标准中都要规定分析结果的误差范围(允差),因为同一个人的若干次测定结果间、不同人员的测定结果间、不同实验室的测定结果间都存在误差。误差分两大类(系统误差和随机误差),其中的随机误差是不可避免的,系统误差是可以消除的(通过校正仪器、校正方法、校正试剂等措施),标准中提到的误差本人认为是指随机误差,而不是系统误差,因为随机误差的不可预测性,因此允许大家在这样大小的结果波动(允差),而系统误差既然是可以扣除,可以避免,为什么不把它消除(通过校正手段)还要把它带到结果中呢,如果我是制定标准的人,我是不允许你不加校正仪器、试剂、方法就直接将误差传递到结果中的。我允许你的结果与别人的结果有波动,是因为存在符合正态规律分布的随机误差,这应该是制定允差时考虑的基础。所以,我不同意楼上的说法。
另外,对于系统误差中的方法误差,因为它是单向性的,因此,不同实验室或不同人员测定或同一人员测定的一组平行结果,应该不会通过离散度明显地反映出来,因为它是系统偏高或系统偏低,故,允差一般不能反应出系统误差的大小。
关于提高分析准确度的方法(当方法一定时),主要有校正试剂、校正仪器、校正方法、做空白试验扣除空白值、用标准物质测定计算方法误差的校正值等,而对照试验和加标回收试验,实际上是检验是否存在大误差(主要是系统误差,以方法误差最为常见。例如,重量法测定钨矿中的钨,由于溶解损失必定存在一定的负误差,但该方法误差是可以通过补充光度法测定溶解损失的量,以校正系数的方法来消除方法误差,又如重铬酸钾法测定土壤中有机质,由于氧化不完全等原因存在方法误差,故在大量实验和经验的基础上,对计算公式进行系统修正,从而达到消除方法误差的目的),而不是直接得到校正值。
对于随机误差因为无法预测和无法扣除,只能通过增加测定次数取平均值来减小它,依据是:大量随机误差的分布规律是“大误差少,小误差多;等大反号的误差出现的几率相等;误差分布曲线符合正态规律”,因此,多次测定的结果取均值,就有可能将正的随机误差与负的随机误差抵消了,或总误差减小了,这就是多次测定取均值的依据,也是降低随机误差的唯一措施。
论坛中有大量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的帖子,可以看看。
雨中纸鹤
第5楼2011/04/07
非常感谢各位的解答,一位朋友问在分析化学中,如何提高分析方法的准确度。一开始我以为是问分析结果的准确度,后来想想应该是有区别的。
提高分析结果的准确度,zlhuang0132 大侠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而且系统误差中还包含了分析方法误差,但应该是指不同方法选择上的误差,而不是方法本身的误差。
而分析方法的准确度,一般是通过纯物质或标准物质来验证。对于一个未认证的方法,试剂、仪器等不带来误差的情况下,准确度不好说明方法不完善或方法不对,要提高方法的准确度一般是对方法进行改进。对于标准方法,则可以用分析结果的准确度来表示。
我觉的这个问题有点别扭,怀疑是不是我朋友记错了。不过还是谢谢各位热心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