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猫
第1楼2011/12/04
作为一个标准的拟定,最后标准的成文反而不会是最困难的,主要是其中的方法,关键问题还是执行的可行性。一如楼主文中所说的“制样”和“曲线制作”这两方面。
“6.3 制备
可用切割机、磨样机、磨床、铣床、或车床等制取分析表面。热焰切割形成的热影响区不能作为分析面。凡需去掉表皮的试样,去皮厚度应大于1mm。因为分析表面的粗糙度对分析结果有一定影响,所以待测样品应与标准物质或参考样品的表面加工方式和粗糙度保持一致。”
这一项中的定义,主要部分还是带有很主观的色彩的,例如如何使粗糙度保持一致?判断标准又是什么?需不需要粗糙度测量的数据?还是仅依靠肉眼判断等等,都是需要在标准中注明的。
曲线方面:这个是执行的重点,也是保证将来标准是否可行的最关键部分。可是在行文中也只能这样宏观的描述了。而实际中,往往曲线制作的标样和未知样之间的差别是明显存在的,这样也就使一个曲线的使用效果与范围受到明显的限制,浅显地说,一个曲线对一组样品测试的结果可以被论证准确度与重现性的,而对另外一组样品却会出现显著的差异。
所以,拟定标准文书并不困难,关键还是具体实施的方法是否得到保证?当然,假如只是需要有个向上级递交的文本,这也就足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