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检验产品 | 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 |
1 | 电子镇流器 | 79 | 71 | 8 | 89.9 |
2 | 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 89 | 55 | 34 | 61.8 |
3 | 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 | 41 | 30 | 11 | 73.2 |
4 | 电源适配器(含不间断电源) | 50 | 43 | 7 | 86.0 |
5 | 声频功率放大器 | 30 | 21 | 9 | 70.0 |
6 | 视盘机 | 75 | 53 | 22 | 70.7 |
7 | 女士服装 | 121 | 80 | 41 | 66.1 |
8 | 休闲服装(除丝光棉制品外) | 121 | 76 | 45 | 62.8 |
9 | 丝光棉制品 | 100 | 99 | 1 | 99.0 |
10 | 家庭纺织用品(毛巾/床上用品) | 100 | 91 | 9 | 91.0 |
合计 | 806 | 619 | 187 | 76.8 |
去年冬天
第1楼2012/01/14
二、质量概况
(一)电子镇流器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江门、中山、惠州、东莞、顺德等8个地区79家企业生产的电子镇流器产品79批次,检验合格71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9.9%。抽查依据GB 19510.1《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9510.4《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荧光灯用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GB 17743-2007 《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电子镇流器产品的标志、防止意外接触带电部件的措施、保护接地装置、防潮与绝缘、介电强度、故障状态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电源端子骚扰(8批次)、关联部件的保护措施(7批次)、谐波(6批次)。
1、电源端子骚扰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超出了标准的限值,这会影响周围广播电视接收和仪表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没有加入EMI滤波电路或是EMI滤波电路参数设置不当。
2、关联部件的保护措施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电子镇流器在正常或异常状态下,其输出电压超出了该镇流器所标称的最高工作电压值,该项目不合格会导致与电子镇流器相连接的灯头、灯座等部件会因长期处于高压的状态下而发生高压击穿或起电痕。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没有设计相应的保护电路,或者保护电路动作的时间调整不合适。
3、谐波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谐波电流超过了标准规定的限值,这会降低电网电压,增加线路损耗,浪费电网容量,影响设备的稳定性,对电网继电保护、自控装置和电器产生干扰或造成误动作等危害。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线路中没有加入谐波抑制电路。
去年冬天
第2楼2012/01/14
(二)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江门、中山、惠州、东莞、顺德等8个地区82家企业生产的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共89批次,检验合格55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61.8%。抽查依据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T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 性能要求》、GB19044-2003《自镇流荧光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 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CEL-005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以及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指标和要求,对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的标志(安全)、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机械强度、耐热性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能效标识(43批次)、电源端子骚扰(骚扰电压)(25批次)、灯功率(21批次)、色容差(15批次)、谐波(12批次)、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12批次)、防触电保护(11批次)。
1、能效标识项目不合格会造成消费者在选购自镇流荧光灯时,不能正确识别节能环保的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未按照《自镇流荧光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的要求逐一对产品进行备案,并按照正确的样式和规格去印制或粘贴能效标识,从而造成能效标识中内容的标示错误。
2、电源端子骚扰(骚扰电压)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将影响周围广播电视接收和仪表仪器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电子镇流器线路中没有加入EMI滤波电路或是EMI滤波电路参数设置不当。
3、灯功率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为标称功率高于实际功率,造成消费者无法按照功率正确选购合适的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过分追求利润而虚标功率。
4、色容差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在使用时无法达到用户预期颜色需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所采用的荧光粉配比不合理。
5、谐波项目不合格会造成降低电网电压,增加线路损耗,浪费电网容量,影响设备的稳定性,对电网继电保护、自控装置和电器产生干扰或造成误动作等危害。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自身不具备产品测试条件,也不将产品送往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把关。
6、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作为衡量一个产品是否节能的重要参数,其不合格容易使消费者无法正确识别节能环保的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过份追求利润,虚标能效等级。
7、防触电保护是电器产品最基本的电气安全项目之一,该项目不合格有可能导致用户在安装、拆卸或者使用过程中触及灯头金属带电部件,从而造成触电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采用的灯头配件尺寸不符合标准要求或者节能灯外壳形状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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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楼2012/01/14
(三)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中山、珠海、惠州、东莞、佛山等7个地市41家企业生产的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产品共41批次,检验合格30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3.2%,同比去年提高了29.2%。抽查依据DB 44/T 609《LED路灯》;GB 70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灯具安全要求》;GB 7000.1《灯具 第1部分: 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9510.1《灯的控制装置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GB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电磁兼容 限制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GB/T 17626.5《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和产品明示技术指标的要求,对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产品的标志、结构、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接地规定、接线端子、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防触电保护等2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7批次)、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5批次)、防尘和防水(4批次)、浪涌(冲击)抗扰度(4批次)。
1、外部接线和内部接线项目不合格会影响灯具的正常工作,导致电源引线加快老化,影响灯具安全。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的生产加工工艺水平不过关;二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低于标准要求的电源引线。
2、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生产加工工艺水平不过关或产品设计不合理。
3、防尘和防水项目不合格会使灯具的整体性能急剧下降甚至失效。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防水防尘设计不合理或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了不合格的防水材料。
4、浪涌(冲击)抗扰度项目不合格会导致灯具在雷雨天气不能很好的保护设备的正常工作。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的产品抗浪涌电路设计不合理;二是部分企业的产品压敏电阻、瞬态抑制二极管或气体放电管的选择不合理。
去年冬天
第4楼2012/01/14
(四)电源适配器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东莞、珠海、佛山、惠州等6个地市47家企业生产的电源适配器产品共50批次,检验合格43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86.0%,其中,仅标识不合格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88.0%。抽查依据GB 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 9254-2008《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小于或等于16A)》,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安全要求》,GB 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有关设备无线电干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和产品明示技术指标的要求,对电源适配器产品的标记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发热、爬电距离、电气间隙和绝缘穿透距离等3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发热(6批次)。
发热项目不合格主要表现在绝缘材料的耐高温性不能满足标准要求。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没有使用耐高温材料。
(五)声频功率放大器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珠海、中山、东莞等4个地市21家企业生产的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共30批次,检验合格21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3.3%。抽查依据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其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SJ/T10406-93 声频功放通用技术条件和产品明示技术要求,对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的电性能、安全性、干扰特性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电性能(4批次)、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2批次)。
1、电性能项目不合格会导致机器还原出来的声音失真、音量不足、音调不准和噪音大,影响听音质量。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并严格实施进货验收制度;二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劣质原材料。
2、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符合绝缘要求会导致带电零部件与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的绝缘被击穿,从而引起触电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在结构和电路设计上存在缺陷。
去年冬天
第5楼2012/01/14
(六)视盘机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等7个地市64家企业生产的视盘机产品共75批次,检验合格53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70.7%,其中,仅标识不合格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72.0%。抽查依据GB8898-2001《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13837-2003《声音和电视广播接收机及其有关设备无线电骚扰特性限值和测量方法》和产品明示技术要求,对视盘机产品的电性能、安全性、干扰特性等1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电源插头(14批次)、防触电的结构要求(10批次)、干扰特性(10批次)。
1、电源插头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存在触电或火灾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不重视产品的品质控制,未针对关键零部件建立严格的进货验收制度并有效实施。
2、防触电的结构要求项目不合格的产品基本绝缘一旦受到损害,产品的金属外壳和各种连接端子就会带上危险电压,从而产生电击危险。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劣质原材料。
3、干扰特性项目不合格的产品会导致其周边的电磁环境恶化,使其周边的电子设备无法处于正常的工作状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的产品在结构和电路设计上存在缺陷。
去年冬天
第6楼2012/01/14
(七)女士服装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中山、惠州、东莞、汕头、汕尾等8个地市121家企业生产的女士服装产品共121批次,检验合格80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66.1%,其中,仅标识不合格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7.8%。抽查依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女士服装产品的标识、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及缝口纰裂程度等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纤维成分含量(24批次),缝口纰裂程度(15批次)、色牢度(11批次)。
1、纤维成分含量是决定服装使用性能的重要指标,消费者在选购服装类产品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成分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明实不符或无纤维成分标识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在购买面料时对纤维含量的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检验把关措施明确纤维的成分和含量;二是部分企业对标准的要求不了解。
2、缝口纰裂程度项目不合格的服装在穿着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破损,影响产品的使用价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选用了比较稀薄、结构较为疏松的布料生产服装,或缝制工艺不当。
3、色牢度项目不合格的服装碰到水或汗渍时,染料容易脱落和褪色,影响美观,且脱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属离子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健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产品染色时工艺控制不到位或使用了劣质染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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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楼2012/01/14
八)休闲服装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惠州、东莞、汕头、揭阳、汕尾等10个地市119家企业生产的休闲服装产品共121批次,检验合格76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62.8%,其中,仅标识不合格2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64.5%。抽查依据GB 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休闲服装产品的标识、纤维成分含量、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干洗色牢度和缝口纰裂程度等1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纤维成分含量(27批次)、色牢度(20批次)、缝口纰裂程度(12批次)。
(九)丝光棉制品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佛山、顺德、惠州、东莞、揭阳等7个地区43家企业生产的丝光棉制品产品共100批次,检验合格99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9.0%,其中,仅标识不合格1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100.0%。抽查依据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丝光棉制品产品的标识、甲醛含量、pH值、异味、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顶破强度、起球、耐水色牢度等1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是标示(1批次),产品标识错误地标注,会让消费者无法了解如何正确使用和维护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不了解标准对标识的要求。
去年冬天
第8楼2012/01/14
(十)家庭纺织用品
本次共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顺德、江门、中山、肇庆、惠州、东莞、汕头、揭阳等12个地区65家企业生产的家庭纺织用品产品共100批次,检验合格91批次,产品抽样批次合格率为91.0%,其中,仅标识不合格4批次,产品实物质量合格率为95.0%。抽查依据GB 18401-2003(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等强制性国家标准及相应产品标准规定的要求,对家庭纺织用品产品的使用说明、纤维成分及含量、甲醛含量、pH值、禁用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摩擦色牢度、耐皂洗色牢度、絮用纤维原料要求等10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产品使用说明(7批次)、纤维成分及含量(3批次)、色牢度(2批次)。
三、后处理工作
针对本次检验发现的质量问题,我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了后处理工作:一是各地市质监局发出整改通知书187份,责令产品不合格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并召回不合格产品;二是通知有关市质监局依法立案查处产品严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现已移交稽查立案查处不合格企业7家;三是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请有关专家给企业质量负责人讲解标准要求,帮助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查找问题,分析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并督促企业落实,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督促企业加强自律,认真履行产品质量的主体责任;四是依法公布本次抽查质量状况公告,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引导消费;五是进一步加大对存在较多质量问题的产品的跟踪监督检验力度,规范市场,促进生产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去年冬天
第9楼2012/01/14
附件:
1.2011年广东省电子镇流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1年广东省电子镇流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3.2011年广东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4.2011年广东省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5.2011年广东省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6.2011年广东省LED路灯及光源控制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7.2011年广东省电源适配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8.2011年广东省电源适配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9.2011年广东省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0.2011年广东省声频功率放大器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1.2011年广东省视盘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2.2011年广东省视盘机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3.2011年广东省女士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4.2011年广东省女士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5.2011年广东省休闲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6.2011年广东省休闲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7.2011年广东省丝光棉制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8.2011年广东省丝光棉制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19.2011年广东省家庭纺织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0.2011年广东省家庭纺织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不合格产品时应将产品的名称、商标、生产企业、规格型号、批号一同标注
去年冬天
第10楼2012/01/14
消费建议
一、电子镇流器
二、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