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
第1楼2006/05/05
然而遗憾的是,到现在仍有不少厂商对RoHS没有概念,甚至搞不清哪些是有毒/有害物质。梁嘉珉指出,中国的电子制造商对于RoHS的认知度还相当低,尤其是中小型厂商,真正了解环保法规的还不到10%,主要是一直以为离实施尚早,因此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主动采取措施,所以现在突然发现来不及了就有一种惊惶失措的感觉。
作为全球的制造中心,中国电子制造企业在生产与工艺方面现已做到与国际同步,制造技术与欧美发达国家并没有太大差异,但由于绿色制造的概念很早就在欧美流行,所以我们看到跨国企业在环保达标方面远远走在我们的前面。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RSCS有毒物质控制解决方案总经理张明认为,许多中国企业把应对RoHS指令当成一个短期的应付性的工作,没有意识到RoHS指令是对所有企业提出的,不论国别,是所有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现在国内一些企业只是想用简单的方法进行产品测试,根本不明白产品为什么合格,为什么不合格。因此这些企业就不能在设计的时候考虑如何布置结构,如何让产品以后的拆分更加方便,也不会考虑制造材料的选取,而这些问题都会造成企业的潜在出口危机,简单出个测试报告并不能帮助企业渡过环保难关。
他说道:“我们在这几个月里要做的工作非常多,要加大力度对那些起步晚的企业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白怎样同供应商共同应对RoHS指令,让他们的总裁、总经理等知道紧迫性,改变中国太多的企业不明白RoHS指令的现状。现在我们的专业人员在同全国几千家供应商接触,帮助他们为OEM厂商提供合格的零部件。”
莱茵集团Schwarz博士认为中国制造商还有一个心态转换的问题,他表示:“中国制造商普遍认为RoHS是一道障碍,但我觉得这更应该看作是一个机会,既然是无法避免的,那就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去面对,及早做好准备。虽然可能会使成本增加10~20%,但却有助于扩大市场与产品销量。”除了认识不足外,他认为中国制造商在实施过程中主要的困难在于如何有效进行供应链管理。“这是一个从底到上的过程,必须从源头做起,在原材料选取时就开始控制,这样才能最终满足认证的要求。”他说道。梁嘉珉对此表示认同,他指出整机厂商最大的挑战在于供应商控制,尤其有内外销不同产品线时还需要对所用零部件分别管理。
中国环保法令即将生效
为了与国际接轨,控制和减少电子信息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并促进生产和销售低污染电子信息产品,中国信息产业部等七家政府部门不久前正式发布了被外界称为中国RoHS指令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明年三月一日开始实施。显然那些只做内销市场的制造商也需要开始认真考虑环保问题了。
Schwarz博士:既然RoHS是无法避免的,那就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坦然面对。
虽然同样是针对六种有害物质,但中国的管理办法和RoHS指令还是有一些不同之处。卢文强分析道:“管理办法所调整的对象是电子信息产品,而RoHS管控的对象是交流电不超过1000伏,直流电不超过1500伏的所有电子电器设备,因此后者范围更广。另外管理办法只调整产业链的前半端,即进入市场和进入市场之前的行为,产品废弃以后的行为则不在该办法调整范围,而且管理办法中有毒有害物质控制的监督管理采用目录管理模式,只有进入到目录中的电器设备才会被要求禁止使用有害物质,而RoHS指令则先全部包括进来,然后对那些技术上不成熟、经济上不可行的产品进行暂时的豁免。最后,管理办法对进入目录的产品实施3C认证,而RoHS则以产品自我声明的方式进入市场。”然而莱茵集团的Schwarz博士认为中国的管理办法更加严格,因为欧盟只需要整机符合有害物质含量要求,而中国要求整机及所有零部件甚至包装材料都要满足法规的要求。
不过总体来讲,中国的管理办法和欧盟RoHS指令主要方向是一致的,即对电子产品中的有害物质进行管控,尤其对于进入管理目录的电子信息产品,可以这么说,能够达到RoHS要求的产品基本上满足中国管理办法的要求,而对于目录以外的产品厂商要密切关注管理办法的不断更新,及时调整自己的应对策略。
RoHS的符合性工作并非一朝一夕的事,中国企业应下决心持续不断地推进环保要求,因为这不仅仅是欧盟的要求,已经成为全球的发展趋势。除欧盟外,美、日、韩等国也都纷纷提出类似的要求,需要管控的有害物质范围越来越广,管控的产品也越来越多,电池、汽车、纺织品都已经被要求达到环保标准。未来的企业需要承担更多社会责任,而环境污染已经成为全人类面临的问题,如果中国制造商不能符合环保要求将有可能失去生存的机会。
“RoHS指令不是为了让企业倒闭,而是为了让我们的生活更环保。”张明最后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