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信息网APP
选仪器、听讲座、看资讯

各省(市、区)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环境监测政策法规

  • 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目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份陆续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具体防治措施,将任务逐一落实到市、县和有关部门,并与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

    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内的10个省及重庆市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确定了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确定了下降15%的目标,内蒙古确定了下降10%的目标。其他20个省(区、市)重点考核PM10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并根据各地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划分为五档:PM10年均浓度远低于新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的省份要求其持续改善,PM10年均浓度接近二级标准或超标的省份,根据超标程度,要求其分别下降5%、10%、12%、15%。

      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对于其他省(区、市),提出了任务措施的原则性要求。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

      为保障目标如期实现,国务院将颁布考核办法,每年对各省(区、市)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和任务措施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 该帖子已被版主-燕飞加5积分,加2经验;加分理由:分享奖励
    +关注 私聊
  • 燕飞

    第1楼2014/01/28

    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如果还是没有效果呢?

0
    +关注 私聊
  • 老兵

    第2楼2014/01/28

    应助达人

    那就将被问责。

    燕飞(mansonyang) 发表:对未通过考核的地区,环境保护部将会同组织部门、监察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并约谈有关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如果还是没有效果呢?

0
    +关注 私聊
  • 名字长了容易引起注意

    第3楼2014/02/08

    应助达人

    严重怀疑是否能正真达到预期目标

0
    +关注 私聊
  • tus13

    第4楼2014/02/08

    别光环保部门干啊。

0
    +关注 私聊
  • 老兵

    第5楼2014/02/08

    应助达人

    但愿这种考核不再沦为类似重点污染物减排那样的考核。

0
    +关注 私聊
  • 燕飞

    第6楼2014/02/10

    问责后会撤职吗?

    老兵(wangliqian) 发表:那就将被问责。

0
    +关注 私聊
  • 会师楼

    第7楼2014/02/10

    撤职的可能性估计不大吧

0
猜你喜欢最新推荐热门推荐更多推荐
举报帖子

执行举报

点赞用户
好友列表
加载中...
正在为您切换请稍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