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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保健食品

  • 秋刀鱼_66
    2016/01/18
  • 私聊

食品安全/营养与健康

  •  近日,有媒体报道部分公司宣传“南极磷虾油保健品”功效强大、包治百病。为避免消费者上当受骗,国家食药总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事项:
      一、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卫生计生委 2013年 第16号公告),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
      二、截至目前,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未批准过含磷虾油原料的保健食品。
      三、消费者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不能将保健食品作为灵丹妙药。
    2.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要坚持正常饮食。
    3.食用保健食品要依据其功能有针对性的选择,切忌盲目使用。
    4.食用保健食品应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
    5.检查保健食品包装上是否有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可在总局网站查询核对产品信息。

    磷虾油是卫生计生委于2013年批准的新食品原料(卫生计生委 2013年 第16号公告),来源于磷虾科磷虾属南极大磷虾,经水洗、破碎、提取、浓缩、过滤等步骤制得;食用量3克/天;质量要求:总磷脂38g/100g,DHA3g/100g,EPA6g/100g;并规定婴幼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及海鲜过敏者不宜食用,产品标签、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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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1楼2016/01/19

    应助达人

    现在概念炒作的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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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燕飞

    第2楼2016/01/19

    提醒?怎么不查处销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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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醉虞阳

    第3楼2016/01/19

    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因为其微量元素高,而认为进补,说不定是过量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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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刀鱼_66

    第4楼2016/01/20

    只是宣传夸大功能,不至于销毁吧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提醒?怎么不查处销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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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刀鱼_66

    第5楼2016/01/20

    是的,炒作家国内广告宣传,关键还是广大消费者吃这一套。。。

    mengzhaocheng(mengzhaocheng) 发表:现在概念炒作的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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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刀鱼_66

    第6楼2016/01/20

    说的很对,过量确实有害

    秋醉虞阳(wangjianhua1102) 发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因为其微量元素高,而认为进补,说不定是过量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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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fslin

    第7楼2016/01/20

    现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啦,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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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秋醉虞阳

    第8楼2016/01/20

    很多中药不能通过审批 有没有可能作为保健品呢?

    fslin(fslin) 发表:现在要加大对保健食品市场的监管啦,好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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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9楼2016/01/21

    应助达人

    是啊,如果确实没有批准过,这个就已经涉嫌虚假宣传了

    燕飞(mansonyang) 发表:提醒?怎么不查处销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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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ngzhaocheng

    第10楼2016/01/21

    应助达人

    有个别的保健品都被吹成神药了

    秋醉虞阳(wangjianhua1102) 发表:保健食品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因为其微量元素高,而认为进补,说不定是过量有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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