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ther
第3楼2016/08/19
比如我们实验室 检测食品、环境、农肥、职业卫生。评审的时候 环境的对口老师要求版式是横着的A4纸,要求把标准曲线的斜率 相关系数都写上, 农肥的要求简单,食品的要求书竖版A4的。
还有一个很极端的问题:大型仪器出具的打印记录数据的计算结果 能不能直接写在原始记录上?很多年龄大点的审核专家认为 仪器出具的数据计算不准,需要手算,比如原子吸收,要求把仪器出具的检出浓度抄在原始记录上面,再按照标准的公式 计算出来,他们认为假如仪器保留4位有效数字,但是仪器计算的时候是不按保留数字计算的,是按照后面无限不循环的小数计算的,如果手写4位有效数字再笔算,两个结果是不一样的。实在有点头疼,不可能所有记录都这么算吧?如果报告多了,很容易奔溃的,不知道各位老师是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的?
老兵
第4楼2016/08/19
记录横排与竖排《评审准则》没有规定,评审老师不能把自己实验室的做法强加给被评审机构,顶多只能是建议,不能开整改项。对于环境监测来说,《环境保护档案管理规范》(HJ 8.2-94) 的记录的确是横排,但贵公司还有食品、农肥、职业卫生等检测业务,考虑到记录的通用,除类似BOD5等环境检测项目外,其它非环境项目可以自己优化组合成通用的记录,并在体系文件的技术记录表格中规定。
原子吸收和色谱分析,要求把仪器出具的检出浓度抄在原始记录上面,这其实不是原始记录,而是抄誊记录,根据《评审准则》规定,记录可存于不同媒体上,包括书面、电子和电磁,只要有安全保护措施和根据报告编号可以追溯即可(比如报告标注电子记录的文件号)。否则还搞什么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和互联网 实验室!
关于有效数字只要报告的结果符合方法标准和修约规定即可,对于电子记录按比方法标准规定的有效数字和小数位数多取两位即可。
若电子记录要打印保存,建议采取套打在事先制作有记录标识号和人工增加记录信息的空表上,类似套打“红头文件”。这样可以免去手工超数字的工作。
qgp
第8楼2016/08/20
第1版,第0次修订 CDJNCDCJLF03 第 1 页 共 2页
样 品 编 号 检 验 项 目 砷
收 样 日 期 年 月 日 检 验 日 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检 验 依 据 GB/T5009.11-2003(原子荧光法)
1.样品状态及包装: ;
2.样品处理:
;
3.环境条件:温度 ℃;RH %。
4.测定记录
4.1仪器设备名称、编号及检定情况
4.1.1名称:AFS-230原子荧光光度计 ,编号: JNCDC006 ;检定情况: 已检定合格 ;
4.1.2名称:微波WX-4000微波快速消解系统 ,编号: JNCDC143 ;
4.2仪器条件:负高压PMT(V):300V ;加热温度 :200℃;灯电流:60 mA;载气流量:500 mL/min;屏蔽气流量:1000mL/min;观测高度: 8.00 mm;读数方式:峰面积读数 ;延迟时间:1 秒;测量方法:标准曲线法;读数时间: 10 秒;测量重复次数: 1 次。
4.3标准溶液: 1.00?g/mL砷标准溶液,标准物质编号为 GSB G62027-90 ;
4.4标准系列测定
标准系列编号 0 1 2 3 4 5 6
标准含量(?g/L ) 0.00 2.00 4.00 8.00 16.00 32.00
荧光强度值
回归方程
(图谱见: )
4.5样品测定
样品编号 样品质量(g) 荧光强度(If) 相当于标准( ?g/L )
标准空白 /
样品空白 /
样品空白 /
样品
平行样品
根据直线回归方程计算样品中被测组分质量见下表。
理化检验原始记录
第1版,第0次修订 CDJNCDCJLF03 第 2 页 共 2页
4.3.2计算公式:
:样品中砷的浓度,mg/kg或mg/L;
:样品中砷的浓度,μg /L;
:空白液的浓度,μg /L;
:样品质量或体积,g或mL。
4.3.3结果计算
=
=
5.检测结果
砷: mg/kg或mg/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