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经过几天的思考,我的理解如下:
1.基质对内标法中相对校正因子的影响很小,我们基本忽略其影响,所以不用过多考虑基质的影响;
2,内标法最大的特点是能克服仪器响应和人为进样产生的误差,所以测定结果比较精准,但是我们引入标准加入法后又会引入仪器响应和人为进样产生的误差的问题,这样就对内标法的精准度带来较大的误差。也就是说我们使用内标法是为了获取更精准的数据结构,但标准加入法的引用又引入新的系统误差,所以就失去了使用内标法的意义。所以就不能用标准加入法和内标法联用。以上是我的理解,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