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nke
第5楼2018/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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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CL01:2018
标题 验证 verification
条款号 3.8
提供客观证据,证明给定项目满足规定要求。
例1:证实在测量取样质量小至10mg时,对于相关量值和测量程序,给定标准物质的均匀性与其声称的一致。
例2:证实已达到测量系统的性能特性或法定要求。
例3:证实可满足目标测量不确定度。
注1:适用时,宜考虑测量不确定度。
注2:项目可以是,例如一个过程、测量程序、物质、化合物或测量系统。
注3:满足规定要求,如制造商的规范。
注4:在国际法制计量术语(VIML)中定义的验证,以及通常在合格评定中的验证,是指对测量系统的检查并加标记和(或)出具验证证书。在我国的法制计量领域,“验证”也称为“检定”。
注5:验证不宜与校准混淆。不是每个验证都是确认(3.9)。
注6:在化学中,验证实体身份或活性时,需要描述该实体或活性的结构或特性。
CNAS-CL01:2006
条款号 3
无
差异分析:新内容
10
CNAS-CL01:2018
标题 确认 validation
条款号 3.9
对规定要求满足预期用途的验证(3.8)。
例:一个通常用于测量水中氮的质量浓度的测量程序,也可被确认为可用于测量人体血清中氮的质量浓度。
CNAS-CL01:2006
条款号 3
无
差异分析: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