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things
第2楼2022/07/07
谢谢大佬的解答,但是我还有一些疑惑。
1、我个人理解是,因为地表水的采样器具相对地下水的较简单,所以相关标准一般都只是要求清洗,但是没有写具体的验收要求,而地下水采集相对复杂,用到的采样器具类型比较多,采样器具对样品结果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地下水的采样器具才会要求得比较严格,所以验收比较严格。
2、我认为,如果实际样品选择添加保存剂,而采样容器抽检不添加保存剂,基体的条件相差较大,不能完全反映采样瓶残留物对样品的影响。但同事认为添加保存剂就无法确定是采样容器还是保存剂产生了影响。能不能用添加保存剂的纯水样品作为采样容器和保存剂的验收依据呢?我们平时采样都有做现场空白,是否也可以作为该批次采样容器的验收依据?
ztyzb
第3楼2022/07/07
1、因为标准里不明确楼主这样考虑也合适;
2、楼主考虑的很全面,但是在添加保存剂之前应该做相应的试剂验收,所以加的保存剂应该是验收合格的,这样验证容器的话就不需要考虑保存剂的影响了。用现场空白或者全程序空白验收合格代表了纯水、容器、保存剂等都合格,按理说是合适的。但是规范中明确说的是采样前的检查,楼主可以考虑拿上一批项目现场空白或者实验室空白验证合格结果作为本批项目的器具验收,这样正好循环开了,留好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