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云
第3楼2023/12/11
1、新标准自发布之日(2023年9月6日)起,至正式实施日(2024年3月6日),这半年的时间属于新旧标准的过渡期(或叫共存期),在此期间,两个标准都有效。但2024年3月6日之后,2016版的旧标准被2023版新标准替代。
2、如果你们的变更申请于2024年1月份被CNAS批准,那么自拿到批文后,你们就不应该再使用2016版旧标准出具报告了(因为你们的新能力表中已经没有旧版标准了,所以再依据旧标准出具报告,没有依据),而应该使用2023版新标准出具报告。
3、如果你们仍然需要保留使用旧标准,那么你们就应该在《变更申请表》中,在保留的旧版标准的“说明”拦中,增加限制性使用说明,如:“仅针对特定客户的特定产品。”(即:仅针对2024年3月6日之前生产的产品进行检测。)
ztyzb
第5楼2023/12/11
老师好:
我来自第三方检测实验室,有如下问题咨询。
当检测标准有更新,实验室于发布日期之后,正式实施日期之前拿到CNAS批准的能力更新表,是不是就意味着需要按照新的标准进行检测和出具报告?还是说可以继续使用老的标准(毕竟老的标准没有作废,只是我们的能力表已经更新成新的版本号了)?
举例:GB 5009.154-2016于2023年9月6日发布,即将于2024年3月6日实施,实验室近期做了方法验证,预计近期提交变更,如果在2024年1月份拿到了CNAS的变更批准,那么1-3月份之间是应该按照2023版进行检测出具报告还是2016版检测出具报告?谢谢。
楼主,看您申请的是标准变更还是扩项,如果是扩项的话在新标准发布后正式实施前能力获得批准新老标准都是有效的,按新老标准出具报告都可以;如果是变更的话获得审批后老标准就已经被替代了只能使用新标准出具报告。
就像您后面的举例提交的是变更申请那在变更批准后就只能用新标准出具报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