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yzb
第1楼2024/06/22
楼主参考
楼主提的这个问题确实是一个连专家都讲不明白的问题,不知道当时GB2760备注栏为什么要这样描述?
现在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常见问题解答》里也只有举例一个蛋白饮料。
3.有双重或者多重属性的食品应如何分类?如蛋白型固体饮料应归属蛋白饮料类还是固体饮料类?部分添加剂可以用于蛋白饮料类或者其下子类别,那么该添加剂是否可用于蛋白型固体饮料,使用量应如何规定?
答:对于部分有双重或者多重属性的食品,应根据其主要产品属性,按照GB2760--2014的分类原则将其归入某一食品类别,按照该标准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按照GB2760--2014附录E中的食品分类系统,蛋白固体饮料(食品分类号14.06.02)属于固体饮料(食品分类号14.06)。允许用于蛋白饮料的食品添加剂,若明确注明固体饮料按照稀释倍数增加使用量,,则可以在可以在蛋白固体饮料中使用,使用量按照稀释倍数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