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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HJ 618(PM10和PM2.5 重量法)的一些疑问。

  • Ins_a478040f
    2024/07/22
  • 私聊

气体检测

  • 1.为什么在适用范围明确了检出限?
    2.分析天平可以采用0.1mg和0.01mg感量的,为什么不做区分?
    3.根据对流量校准的说明,连续使用一个月也算一次使用吗?
    4.切割粒径是指,高于这个粒径的有50%,低于这个粒径的有50%吗?意味着捕获最多的是我的意向粒径。也就是测定的颗粒物质和实测值是有一定区别的。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控制我捕集到的粒径的聚集程度,也就是大部分都是这个粒径的?是这个意思吗?
    本人为监测小白,公司里的人大部分也是不求甚解,没有合适的途径去问。可能有一些比较简单的问题,希望各位能帮助解答一下。
    +关注 私聊
  • ztyzb

    第1楼2024/07/23

    应助达人

    1.为什么在适用范围明确了检出限?
    楼主,《HJ 168-2020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中就是这样规定的,见下图

    2.分析天平可以采用0.1mg和0.01mg感量的,为什么不做区分?
    楼主,根据标准规定,用0.1mg和0.01mg感量的天平都可以,对增重做了区分,见下图

    3.根据对流量校准的说明,连续使用一个月也算一次使用吗?
    楼主,长时间连续采样执行《HJ 194-2017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中规定,一周校准一次,见下图

    4.切割粒径是指,高于这个粒径的有50%,低于这个粒径的有50%吗?意味着捕获最多的是我的意向粒径。也就是测定的颗粒物质和实测值是有一定区别的。捕集效率的几何标准差控制我捕集到的粒径的聚集程度,也就是大部分都是这个粒径的?是这个意思吗?
    楼主具体见附件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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