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CNAS的要求,现在在文审时,程序文件里必须要有申请机构参加能力验证的相关内容,您这里把它叫做《能力验证管理程序》,当然可以。应请按照CNAS-RL02:2007版(2007.04.15发布,2007.04.30实施)的要求,编写您的程序文件。
我是上海济川实验室服务中心的老师,我们是一家专业从事检测机构及实验室计量认证(CMA)、国家实验室/检查机构认可(CNAS)服务的咨询公司。网站:www.shjc.org.cn 联系电话:02128800989,13917030339。欢迎您赐教!
CNAS-RL02:2007kaiw 发表:听评审员说,按照新评审准则的要求要增加《能力验证管理程序》,请问这个要求有没有文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