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环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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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京津冀首个统一强制环保标准“落地” VOCs含量限值史上最严
    p   进入6月,京津冀地区蓝天变多了,但臭氧浓度上升,多次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气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迫在眉睫。于是,作为京津冀地区首个统一强制性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简称《标准》)正式公布了。即从今年9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统一实施建筑类涂装环保标准,限制油漆和胶黏剂等VOCs的使用。 /p p   环境保护部表示,相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目前VOCs还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短板”。三地首先从重点领域入手,在全国率先推出区域统一环保标准,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不排除大范围推广的可能。 /p p    strong 高排放产品将在更多领域被限用 /strong /p p   京津冀首个统一强制性环保标准为何会“落”在建筑类涂料、胶黏剂上? /p p   据统计,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使用量快速增长。以建筑类涂料为例,2000年我国建筑涂料产量为56.3万吨,2015年增加到516万吨,增长了8倍,年均增速超过15%。其中的溶剂型建筑涂料、胶黏剂含有大量VOCs,已成为城市VOCs的主要排放源之一。 /p p   以北京市为例,随着北京工业源、移动源控制水平不断提高,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造成的VOCs排放所占比重增加。到2015年,北京VOCs排放量已达1.1万吨,约占城市面源的13%。 /p p   北京市环保局表示,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多在敞开式环境中使用,无法收集处理。从国外经验来看,源头控制是有效的管理方式,即通过控制产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来降低VOCs的整体排放。 /p p   河北省粘接与涂料协会名誉会长、高级专家耿耀宗认为,随着京津冀VOCs管控收紧,油漆等高排放产品将在更多领域被限制使用。水漆等新型环保产品的应用范围、市场份额都将得到大大拓展。“油转水”大趋势下,包括建筑行业在内,涉及使用涂装与胶黏剂的行业都将受到较大影响。 /p p   strong  VOCs含量限值史上最严 /strong /p p   据介绍,此次《标准》属强制性的。未来在京津冀地区生产、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不仅VOCs含量要满足标准要求,包装标志也要满足标准要求。也就是说,从今年9月1日起,在京津冀区域内生产、销售本标准规定的产品,除原有产品说明外,还需在包装标志上补充标明各种内容,如产品所含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 施工时需稀释的产品,必须显示推荐的稀释溶剂和稀释比例。 /p p   该《标准》核心起草单位晨阳水漆技术总工胡中源认为,《标准》对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VOCs含量提出了较严格的限值要求,基本上为我国现行相关标准中最严格要求,与国际相关标准水平基本相当。随着标准的落地实施,将优胜劣汰,加速涂装行业的洗牌。 /p p   北京市环保局也表示,在确定该标准VOCs限值时,已充分考虑了京津冀大气复合型污染防治的需求,并结合京津冀地区实际情况,在考虑技术可达性的同时,体现了标准的先进性。标准实施后,也将带动相关行业技术的提升。 /p p    strong 城市VOCs排放量将削减20%以上 /strong /p p   据介绍,9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VOCs含量不满足标准要求,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p p   尽管该标准依据行业技术发展现状,不同类型产品VOCs含量加严幅度不同,但胡中源表示:“保守估算,该标准的实施,将减少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VOCs排放量20%以上。” /p p   《标准》起草单位河北海航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占广也表示,作为京津冀首个环保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效推进三地VOCs的协同减排。但在河北,推行统一环保标准的难度较大,涉及的中小型污染企业较多。因此,对《标准》科普和应用还需加强。 /p p   为推进达标工作,目前京津冀100多家企业和科研院所率先成立“环雄安绿色健康产业联盟”,通过产学研等合作,实现建筑类涂料等产业绿色升级。 /p p br/ /p
  • “十三五”节能减排方案:出台涂料VOCs限值强制环保标准
    p   国务院近日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对全国节能减排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p p   《方案》指出,要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到2020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 1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001万吨、207万吨、1580万吨、 157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0%、10%、15%和15%。全国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下降10%以上。 /p p   《方案》从十一个方面明确了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一是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新兴产业,降低煤炭消费比重。二是加强重点领域节能,提升工业、建筑、交通、商贸、农村、公共机构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三是深化主要污染物减排,改变单纯按行政区域为单元分解控制总量指标的方式,通过实施排污许可制,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制度,控制重点流域和工业、农业、生活、移动源污染物排放。四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城市废弃物处理和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五是实施节能、循环经济、主要大气污染物和主要水污染物减排等重点工程。六是强化节能减排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七是完善支持节能减排的价格收费、财税激励、绿色金融等政策。八是建立和完善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绿色标识认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电力需求侧管理。九是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强化评价考核。十是健全节能环保法律法规标准,严格监督检查,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十一是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减排,推行绿色消费,强化社会监督。 /p p   《方案》提出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等量或减量替代。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工业企业环境管理体系。 strong span style=" color: rgb(0, 176, 240) " 继续推行重点行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逐步扩大总量减排行业范围。以削减挥发性有机物、持久性有机物、重金属等污染物为重点,实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计划。 /span /strong 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快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大力推进石化、化工、印刷、工业涂装、电子信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现有企业达标排放,研究制修订农药、制药、汽车、家具、印刷、集装箱制造等行业排放标准,出台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控制集装箱、汽车、船舶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及污染治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建立企业排放红黄牌制度。 /p p   《方案》提出要推进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程,到2020年累计完成5.8亿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限期淘汰2000万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煤改气”和“煤改电”工程,扩大城市禁煤区范围,建设完善区域天然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管网、农村配套电网,加快建设天然气储气库、城市调峰站储气罐等基础工程,新增“煤改气”工程用气450亿立方米以上,替代燃煤锅炉18.9万蒸吨。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20年石化企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p p   《方案》将“十三五”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分解到各省(区、市),提出了主要行业和部门节能目标,明确了“十三五”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重点地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十三五”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强化考核问责,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 /p
  • 车内空气《指南》将修订 有望上升为强制标准
    今年以来,接二连三上演的车内空气污染维权事件,让越来越多车主认识到这个潜在的”健康杀手“。日前有消息称,目前环保部门计划对2012年3月起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修订,使其成为一种强制标准。   不过,即使《指南》成为强制性标准,也只是使车内空气质量状况比过去好一些,而并不足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根据去年年底一项权威检测,目前90%以上新车都能够达到《指南》标准,这与大部分车主的真实感受相去甚远。为什么人们对于车内空气污染的感受,与权威的测量值差距那么大?   推荐标准有望上升为强制性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一直缺乏一套明确的车内空气质量标准,直到2012年3月《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的出台。不过,由于该《指南》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不具有强制性,因此实施一年多时间以来,对车内空气质量的改进非常有限。   去年下半年300名车主投诉梅赛德斯-奔驰C级车内甲醛超标4倍的事件,以及今年3月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曝光奥迪、宝马和奔驰车内使用的阻尼材料污染车内空气等事件,引发外界对车内空气质量广泛关注。   调查显示,多达90%的人士认为政府应该立即出台车内空气质量安全的强制性标准,因为这事关民众健康,刻不容缓。   在各方呼吁下,《指南》规定标准上升为强制性标准,即将成为现实。南都记者从国家室内车内环境及环保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获悉,车内空气质量有标准无执行的尴尬即将终结,目前环保部门正准备对《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进行修订,预计2015年将出台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的强制标准。   可以预期,一旦《指南》上升为行业强制性标准,将有助于改善车内空气质量状况,但这种改进能有多大,目前来看并不乐观。   为何九成新车空气能达标?   因为《指南》面临标准较低的问题。根据《指南》,目前我国是按照H J/T 400-2007的采样测量方法,该方法面临两大问题:一是监测温度等环境与真实使用状况下有很大差异(该方法是在25摄氏度下检测,实际车辆温度经常超过50摄氏度),二是检查污染物范围有限,仅包括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八种物质。   正是《指南》标准较低,使得现有汽车产品达标并非难事。事实上,去年年底,京、津、沪、穗等22地消费维权单位联合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首次依据《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开展了汽车室内空气质量比较试验活动。结果显示,25个汽车品牌的43个在用车型,车内空气质量状况达标率为93.02%,只有3辆样车的车内挥发性有机物浓度超标。显然,这一检测结果与多数车主实际感受有很大出入。   目前的状况也意味着,如果《指南》不重新修订,即使它上升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其意义也只是象征性的,对于改善目前车内空气污染严重的状况帮助不大,因为绝大部分产品稍作改进都能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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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首个跨省区域统一强制环保标准

    进入6月,京津冀地区蓝天变多了,但臭氧浓度上升,多次成为大气首要污染物。作为PM2.5和臭氧的重要“气态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控制迫在眉睫。于是,作为京津冀地区首个统一强制性环保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黏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简称《标准》)正式公布了。即从今年9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统一实施建筑类涂装环保标准,限制油漆和胶黏剂等VOCs的使用。 环境保护部表示,相对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目前VOCs还是大气污染治理的“短板”。三地首先从重点领域入手,在全国率先推出区域统一环保标准,将起到较好的示范作用,不排除大范围推广的可能。 VOCs含量限值史上最严 据介绍,此次《标准》属强制性的。未来在京津冀地区生产、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不仅VOCs含量要满足标准要求,包装标志也要满足标准要求。 城市VOCs排放量将削减20%以上 据介绍,9月1日后,生产和销售的建筑类涂料和胶黏剂VOCs含量不满足标准要求,将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生产、销售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不符合质量标准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产品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原材料、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强制标准《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将出台

    截至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2.79亿,平均每百户有31辆私家车。与机动车业快速发展并未完全成正比的是,国家对于乘用车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仍没具有法规性质的强制性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资料显示,车内异味已经成为车主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  环保部最新消息透露,有关强制标准即《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已经完成起草,并开始征求意见。标准通过后,包括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物质,尤其是苯等致癌性物质将被列入强制控制范围。  平均每百户有31辆私家车  根据环保部近日发布《2015年中国机动车污染防治年报》,2014年,全国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2372.3万辆和2349.2万辆。与1980年相比,全国机动车保有量增加了33倍,达到24577.2万辆;其中,汽车达到14452.2万辆。  而正在征求意见的环保部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则透露,自2009 年起,我国已经成为世界汽车生产和销售第一大国。  今年1月25日,公安部交管局公开的数据说,截至2015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79亿辆;2015年,小型载客汽车达1.36亿辆,其中,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小型载客汽车(私家车)达到1.24亿辆,占小型载客汽车的91.53%。与2014年相比,私家车增加1877万辆,增长17.77%。全国平均每百户家庭拥有31辆私家车。  车内空气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环保部的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说,随着现代化程度的迅速提高,人们对车辆的依赖也日益明显。除了家庭和工作场所,车辆成为人类主要滞留的场所之一。同时,为满足消费者对汽车舒适性的要求,生产企业不断改进汽车内饰结构设计,使用更多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尤其是非金属材料和黏合剂的大量应用,导致车内污染物积聚,危害了人体健康。  而对于车内环境,由于缺少相关管控标准、法律依据缺失,缺少监管,导致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日益加剧。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称,2013 年,国家质检总局3 月15 日公布的2012 年汽车产品缺陷信息投诉情况显示,除变速器、安全气囊、轮胎等质量问题之外,车内异味已经成为车主投诉最为集中的问题之一。  “在很多情况下包括孕妇、病人和儿童等敏感个体都可能受到车内污染的影响。”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认为,车内空气污染物的成分较为复杂,有关机构进行的检测和研究情况表明,车内空气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有几百种之多,包括烃类、醛类、酮类物质等,主要有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等污染物。但是,车内空气质量问题成因比较简单,主要是汽车内饰材料释放的有害物质。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认为,随着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近年来,车内环境问题备受关注。  老标准非强制约束性不够  2012 年3 月1 日起实施的《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GB/T 27630-2011)(以下简称老标准),系2011年环保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  据环保部介绍,老标准根据车内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种类、来源和车辆主要内饰材料本身挥发特性,确定了8 种主要控制物质,规定了车内空气中苯、甲苯、二甲苯、乙苯、苯乙烯、甲醛、乙醛、丙烯醛的浓度要求。  老标准实施近4年来,成绩不容质疑。但是,“老标准为推荐标准,并非强制性法规,对汽车生产企业的约束不够。”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称,因此有建议提出,要将老标准修改为强制标准,以加强对企业的约束力。  同时,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表示,老标准2011 年开始实施,考虑当时的工业水平,有一些车内污染物限值设定的比较宽泛,与国际上同类物质的限值相比还是偏高,而目前中国的工业水平有了大幅度提高,老标准应进一步加严。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表示,因此,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建议立项,将原推荐标准修订为强制标准,增加相关强制标准要求内容覆盖了更多受检车辆情况,研究制定车内多环芳烃限值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预计单车成本增加不超200 元  根据征求意见稿,能够在车内空气中能够检测到的物质;以及对人体健康影响较大的物质,特别是致癌性物质应严格控制。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称,基于大量车内空气的实验研究结果和对内饰零部件的分析结果,最后决定征求意见稿标准控制项目维持GB/T27630-2011 规定的8 种物质,即把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作为主要控制物质,虽然受控物质也是8种,但是,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征求意见稿根据标准实施情况和各种物质的健康危害对限值进行了调整。  对于被列为首位的控制物质苯,“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已确认苯为人类致癌物,苯是WHO 确认的人类致癌物质,也是标准确定的八种物质中对人类健康危害最大的物质。”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表示,苯是车内污染物中应该最为严格控制的有害组织。  此外,甲醛是毒性较高的物质,在我国有毒化学品优先控制名单上甲醛居第二位。甲醛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确定为致癌和致畸形物质,是潜在的强致突变物之一。  据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介绍,根据实车实测结果,请求意见标准实施前,达到苯、甲醛、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醛的限值要求分别为67%、75%、67%、61%、72%、44%;标准实施后,车内空气质量有明显改进,上述六种污染物的合格率均在90%以上(乙醛除外)。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说,标准实施主要促进绿色环保材料的使用,预计单车成本增加不超过200 元人民币。

  • 【新闻】今年我国食品包装将强制执行CQC标准

    CQC标准是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英文简称,它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总局设立的专业认证机构。它与国外诸多知名认证机构有国际互认业务。CCQC标志C及其设在国内外的分支机构是中国开展质量认证工作最早、最大和最权威的认证机构,目前,在国内外共设有45个分支机构。CQC标志认证类型涉及产品安全、性能、环保、有机产品等,认证范围包括百余种产品。以前这个认证标准属于自愿性认证,而从今年起,这一标准将成为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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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环保标准相关的仪器

  • 仪器简介:创立于1918年的Froilabo,在恒温控制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几十年的生产经验,欧洲品质,为各大实验室提供优质的仪器,在世界范围内赢得好评。主要特点:1. 精确的PID控制技术 控温更加精确,快速。 2.过温保护 防止温度冲击对样品的损害。 3.304不锈钢内胆 更加坚固,易于清洗 4.防掉落不锈钢支架 支撑稳定,防止样品掉落 5.环氧喷漆技术 耐用性更加持久 6.硅树脂垫圈 耐用,易清洗,密封性更好 7.内部保温玻璃门设计 既便于观察,又保证温度稳定 8.标准附件端口 可插入传感器/探头/电源插座 9.清晰的数字显示 可精确显示到0.1℃ BC 强制对流培养箱 广泛应用于生化,微生物,临床等实验室以及工业,通用测试等,为高精度和恒定温度条件提供了理想的技术基础 温度范围:室温+5℃到100℃ 升温迅速,稳定性极佳 先进的PID控制技术,配合强有力的风扇,确保在快速升温条件下的温度精确性。 出色的温度均一性 即使在严格的条件下,也能保证温度均一性,37℃下± 0.5℃,60℃下± 1.0℃ 一体化灭菌循环技术 可提供活性灭菌循环条件160℃,2.5个小时,这一循环以成为大多数药典的标准。灭菌后,培养箱可自动回到初始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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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医学试听室( 听力中心隔音测听室 /医用听力测听室) 一、听力测听室应用范围: 1、各大医院门诊听力诊断中心听力检测室; 2、医院门诊耳鼻喉科听力检测、听力诊治病房的测听室; 3、医疾控,职防系统听力筛查室; 4、生物声学研究所等研究机构试听室、电子听力测量室。 二、 测听室产品分类和执行标准 测听室产品按专业用途进行分类,适用于不同的检测项目,对应不同的国家标准规范。 纯音测听室: 专业标准GB16403-1996; 行为测听室: 专业标准GB16403-1996以及GB12190-90; 声场测听室: 专业标准GB16296-1996以及GB/T17696-1999。 三、测听室基本特点: 1、 测听室整体采用双悬浮、中空、螺旋消音技术安装、达到整体隔掁; 2、 测听室墙体采用多元声处理,具备很好的隔声、 消声、吸声等功能; 3、 测听室工作时可强制通风换气,通风系统-2通道; 4、 测听室全部采用环保材料(钢、隔(吸)音屏蔽材料)、安装完成即可投入使用; 5、 可选装独立接地,达到电磁屏蔽的目的; 6 、采用表面喷涂工艺,颜色客户可自行选择; 7、 设计科学、安全稳固、材料结构抗变形能力强; 8、 主体模块组装式,可拆装、安装快捷、工厂化制造,完成后运抵现场组装,时间短 、高效率。 四、特点:测听室整体采用悬浮结构,和原有墙体没有钢性的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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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WIGGENS WF-11E强制对流干燥箱(标准型)详细说明* 维根斯(WIGGENS)强制对流干燥箱使用目前最广泛使用的PID控制方式,保证干燥箱箱体内的各项指标迅速,精确的达到设定值* 足够大的温度控制范围保证了维根斯(WIGGENS)强制对流干燥箱可以最大程度满足使用者对温度的要求,满足大多数实验仪器的灭菌温度,和诸多高温实验的温度要求* 过热保护和开门报警的设计,使得WIGGENS强制对流干燥箱能够在运行过程中保护使用者和实验材料的安全* WIGGENS强制对流干燥箱箱体使用耐腐蚀耐热的镍络铁合金护套加热器,可以保证能够适应大多数实验材料和实验需求* 维根斯恒温振荡培养箱有两个滑盖型通风口,有助于控制内部空气中的蒸汽排放WIGGENS WF-11E强制对流干燥箱(标准型)特点* PID微电脑控制* 简单的校准和自动调整功能* 温度控制范围:室温+10℃-220℃* 自动定时开关:1min~99hr59min* LED屏的直观控制面板及可触控按键* 显示分辨率:0.1℃* 过热保护以及开门报警功能* 可以预存3个温度值,方便操作* 循环风扇提高了气流速度及干燥效率。* 中等大小,腔体宽敞,便于抓住的圆形门把手。* 耐腐蚀耐热的镍铬铁合金护套加热器。* 两个滑盖型通风口有助于控制内部空气中的蒸汽排放(直径38毫米/1.5")。 WIGGENS WF-11E强制对流干燥箱(标准型)技术参数型号WF-11E体积(L)100温度范围(℃)室温+10~ 220Fluctuation at 100℃(℃)0.4Variation at 100℃(℃)3.3尺寸(W×D×H)内部(mm)455×430×510外部(mm)610×595×877隔板数量(标配/ 最多)2/14净重(kg)47电源要求(230V, 50 / 60 Hz)6A订货号14022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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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环保标准相关的耗材

  • 环保监测标准气
    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其他名称: 环保检测标气/环保检测气体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包装说明: 1升、2升、4升、8升铝合金钢瓶;40升碳钢瓶代表产品及用途: S02 5~10000ppm/N2 大气环境监测 氮氧化物系列:主要包括 NO,NO2,组分浓度范围从5ppm-百分量级 H2S 系列:1-50 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氨系列:1-50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苯系物标准气:苯、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异丙苯,但是对苯系物中含有苯乙烯、异丙苯的标准气生产出效果不是太好。应用行业:第三方环境运营公司,环境检测站等注意事项: 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每瓶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 环保检测标准气
    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其他名称: 环保检测标气/环保检测气体产品名称: 环保监测用标准气体包装说明: 1升、2升、4升、8升铝合金钢瓶;40升碳钢瓶代表产品及用途: S02 5~10000ppm/N2 大气环境监测 氮氧化物系列:主要包括 NO,NO2,组分浓度范围从5ppm-百分量级 H2S 系列:1-50 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氨系列:1-50ppm,50-2000ppm,2000ppm-百分量级 苯系物标准气:苯、甲苯、邻、间、对二甲苯、乙苯、苯乙烯、异丙苯,但是对苯系物中含有苯乙烯、异丙苯的标准气生产出效果不是太好。应用行业:第三方环境运营公司,环境检测站等注意事项: 瓶装气体产品为高压充装气体,使用时应经减压降压后方可使用。包装的气瓶上均有使用的年限,凡到期的气瓶必须送往有部门进行安全检验,方能继续使用。每瓶气体在使用到尾气时,应保留瓶内余压在0.5MPa,最小不得低于0.25MPa余压,应将瓶阀关闭,以保证气体质量和使用安全。瓶装气体产品在运输储存、使用时都应分类堆放,严禁可燃气体与助燃气体堆放在一起,不准靠近明火和热源,应做到勿近火、勿沾油腊、勿爆晒、勿重抛、勿撞击,严禁在气瓶身上进行引弧或电弧,严禁野蛮装卸。
  • 中测标物 标准气体 环保标准气体 检定校准用气体标准物质 标气
    产品特性:* 量值准确; * 稳定性高; * 种类齐全; * 供货周期短; * 提供微量氯气、氨气、氯化氢等气体标准物质; * 定制服务; * 不确定度小; * 有效期12个月; * 量值范围宽; * 提供可靠的量值溯源保障标准物质编号标准物质名称特性量值/μmol• mol-1扩展相对不确定度GBW(E)081665空气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0-3000Urel=1%,k=3GBW(E)082068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5Urel=2%,k=2GBW(E)082068氮中一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5-200000Urel=1%,k=2GBW(E)081666空气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0-3000Urel=1%,k=3GBW(E)082069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1-5Urel=2%,k=2GBW(E)082069氮中二氧化碳气体标准物质5-200000Urel=1%,k=2GBW(E)081669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69空气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30000Urel=1%,k=3GBW(E)081670氮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70氮中甲烷气体标准物质100-980000Urel=1%,k=3GBW(E)081672空气中丙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5000Urel=1%,k=3GBW(E)081668空气中异丁烯气体标准物质1-10000Urel=2%,k=3GBW(E)081671空气中异丁烷气体标准物质100-15000Urel=1%,k=3GBW(E)081674空气中氢气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74空气中氢气标准物质100-30000Urel=1%,k=3GBW(E)081673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Urel=2%,k=3GBW(E)081673氮中氢气体标准物质100-980000Urel=1%,k=3GBW(E)061321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1Urel=3%,k=3GBW(E)061321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2-10Urel=2%,k=3GBW(E)061321氮中氧气体标准物质10-990000Urel=1%,k=3GBW(E)062362氮(空气)中苯气体标准物质1.00-100Urel=2%,k=2GBW(E)081675空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30-500Urel=2%,k=2GBW(E)082655氮气中乙醇气体标准物质20-500Urel=1%,k=2GBW(E)061903空气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00Urel=2%,k=3GBW(E)061324氮中硫化氢气体标准物质5-100000Urel=2%,k=3GBW(E)061323氮中二氧化硫气体标准物质2-30000Urel=2%,k=3GBW(E)061797空气中六氟化硫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1%,k=2GBW(E)061516氮中六氟化化硫气体标准物质5-100000Urel=1%,k=2GBW(E)061325氮中一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10-5000Urel=1%,k=3GBW(E)061326氮中二氧化氮气体标准物质10-5000Urel=3%,k=3GBW(E)061793空气中氨气气体标准物质20-300Urel=2%,k=2GBW(E)061792氮中氨气气体标准物质20-300Urel=2%,k=2GBW(E)082659空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82658氮气中氯气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82654氮气中氯乙稀气体标准物质1-1000Urel=2%,k=2GBW(E)082657氮气中氯化氢气体标准物质10-1000Urel=2%,k=2GBW(E)062303氮气中丙烯腈气体标准物质1.00-100Urel=2%,k=2GBW(E)062357氮(空气)中甲烷、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甲烷2.00-100Urel=2%,k=2GBW(E)062357氮(空气)中甲烷、丙烷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2.00-100Urel=2%,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氧5000-220000Urel=1%,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100-10000Urel=1%,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一氧化碳5000-100000Urel=1%,k=2GBW(E)062305氮中氧、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二氧化碳10000-15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丙烷100-1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一氧化碳5000-30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二氧化碳10000-250000Urel=1%,k=2GBW(E)061798氮中丙烷、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一氧化氮混合气体标准物质-一氧化氮100-5000Urel=1%,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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