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angping 2009/02/17
[quote]原文由 [B]youyouranran[/B] 发表: 分支地点没有法人,,, 怎么证明从属关系啊? [/quote] [size=4]30公里啊,什么概念!没有法人(应该是没有营业执照吧),那就是说什么都不是! 要证明第二个实验室跟第一个实验室有关系当然应该有同一个法人啊[/size]
lilongfei14 2009/02/17
[quote]原文由 [B]youyouranran[/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lilongfei14[/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youyouranran[/B] 发表: [quote]原文由 [B]lilongfei14[/B] 发表: 我们当时扩项也是多点地,不同五个地方,距离10公里左右,已经通过了。[/quote] 怎么证明从属关系呢?? 我们那个多地点没有独立法人资格,实际上也不会有。。。。因为除了设备是与别人共享使用之外,管理都是统一的。[/quote] 首先是我们把名字合并了一个,法人代表一个。[/quote] 能力验证那个表怎么填,如果是分部做的能力验证的话。。。需要区分吗? [/quote] 合并是设置一个总的,个地方名字可以不变,由总的同统一管理两个分实验室。
wyyx_007
第2楼2009/02/17
楼主先把新地点实验室的法律地位搞清楚,如果和你现在的实验室不是从属关系,那今后的法律责任谁来承担?如果这个责任分不清楚,肯定不会受理你的这个地点作为你们实验室的多地点
sharkwein
第3楼2009/02/17
楼主你没有正确理解准则对多个地点的要求,准则说“多个地点”指的是同一家实验室不同的检测地点,如果你两个实验室不是同一法人或者有明确的从属关系是不能按照一个实验室来申请的;如果是两个法人没有从属关系,那就是两家实验室了,自然也不能用一家实验室来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