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我的最初想法也是如此,可能没有你想得这么全面倒是真的。
今天又看到了一份东西,里面倒是详细说明了两种方法并行的原因(2.2.2.取样方法),不算很合乎逻辑,但是双管齐下也不算什么不对,姑且这么想了。
制药企业工艺设备的清洁规程及清洁验证
lingzhong 发表:先擦拭后淋洗啊,我觉得不好。
应该说没有必要,你想证明什么?
毕竟,擦拭时已经选择了最难清洁部位,也就是残留最大的地方,你都擦拭干净了,再淋洗能证明什么呢??因为你淋洗的是清洁完后又加了一道“擦拭”清洁方法,即使合格又有什么意义。
或许,你会说万一不合格?呵呵,如果擦拭法不合格,你淋洗肯定没意义,这没有异议吧?那么你想说万一擦拭合格,淋洗不合格??这种,可能吗?唉,如果真出现这种状况,那么你的擦拭明显的有问题,此时,擦拭法是没有意义的!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