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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2010/04/22
四、设备及材料
(一)原子吸收光谱仪:需具备有气体流量计、分光器、光电侦测器、自动化控制及数据处理系统。
(二)灯管:砷中空阴极灯管(HCL),或无电极放电式砷灯管(EDL)及其电源供应器。
(三)原子化器:不同的仪器厂牌,其规格与形式亦各有异。常见的原子化器有下列几种,可依适用范围择一使用。
1.电热式石英管加热器:以电热方式加热石英管至高温进行原子化。
2.火焰式燃烧头:以氩气(或氮气)、空气与氢气形成之火焰进行原子化。
3.火焰式石英管加热器:以氢气与氧气(空气)形成之火焰加热石英管。
(四)自动化连续流动式氢化物产生装置:图一所示为一般常见之装置图,包括有氢化反应系统、气液分离装置及样品注入系统等。将样品、酸及还原剂以流动注入的方式混合,反应所生成之砷化氢以氩气(或氮气)载送,导入原子化器进行分析。
(五)排气装置:用以移除源自原子化器产生的烟雾与蒸气,其废气处理需符合相关法规。
(六)加热板
(七)天平:可精秤至 0.1 mg。
(八)过滤装置:包括塑料或铁氟龙固定座及滤膜。滤膜之材质为聚碳酸脂(Polycarbonate)或乙脂纤维素(Cellulose acetate),孔径为 0.4 至 0.45 μm。
(九)pH 计或酸碱试纸。
五、试剂
(一)试剂水:不含待测元素之试剂水,其电阻应大于 16 MΩ - cm。
(二)气体:适于分析用之商品级气体。
(三)试药:除特别标明外,皆为分析级试药。
1.浓盐酸:经次沸腾蒸馏纯化者,或为超纯级试药。
2.浓硝酸:经次沸腾蒸馏纯化者,或为超纯级试药。
3.盐酸溶液,5.0 %(v / v):取 50 mL 浓盐酸,以试剂水稀释至 1000 mL。
4.氢氧化钠溶液,1.0 %(w / v):取 10 g 氢氧化钠溶于试剂水中,稀释至1000 mL。
5.硼氢化钠溶液,0.5 %(w / v):取 5 g 硼氢化钠溶于 1000 mL 之 1 %(w / v)氢氧化钠溶液。使用前配制。
6.硫酸溶液,2.5 N:取7 mL 浓硫酸,以试剂水稀释至 100 mL。
7.过硫酸钾溶液,5.0 %(w / v):取 5 g 过硫酸钾,溶于试剂水中,稀释至100 mL。
8.碘化钾溶液,20 %(w / v):取 20 g 碘化钾,溶于试剂水中,稀释至100 mL。
9.砷储备溶液:购买市售经确认之1000 mg / L 五价砷标准溶液,即 1.00 mL = 1000 μg 砷。
10.砷标准溶液:以试剂水稀释砷储备溶液,配制成砷浓度为50 μg / L 之溶液,即 1.00 mL = 50 ng 砷。(注 2)
六、采样与保存
(一)盛装样品之容器及过滤器,必须以清洁剂、酸及试剂水进行清洗,以去除可能的污染。
(二)水样于采集后应立即添加浓硝酸使水样之 pH 值小于 2;若欲分析溶解性砷,采样时应同时以试剂水预洗过之塑料过滤装置(孔径为 0.45 μm)将水样抽气过滤,所得滤液再加入适量之浓硝酸,使其 pH 值小于 2,加酸后之水样宜贮藏于约 4 ℃。
七、步骤
(一)水样前处理
1.取 25.0 mL 已酸化之水样,或适量水样经酸化稀释至 25.0 mL,其 pH 值均需调整至 2 以下,置于 100 mL 烧杯中。
2.分别加入 1 mL 2.5 N 硫酸溶液及 2 mL 5 % 过硫酸钾溶液。
3.以表玻璃覆盖后,加热至约 90 ℃,并在此温度下维持 30 ~ 40 分钟。反应后冷却至室温。
4.分别加入浓盐酸 2.5 mL 及 20 % 碘化钾溶液 10 mL,以试剂水稀释定量至 50 mL。静置一小时后,待五价砷还原成三价砷即可进行分析。(注 3)
(二)仪器操作
原子吸收光谱仪因厂牌及形式的不同,其操作方法亦有所不同。请参照各仪器厂商提供之操作程序,进行分析。
(三)样品分析
1.经七(一)步骤前处理后之样品,以取样管(或自动取样器)导入样品注入回路中(回路体积一般为 1 mL),如图一A所示。
2.按图一B所示方式,改变流动注入阀至注入位置。藉由帮浦的推动,分别将 5.0 % 盐酸、0.5 % 硼氢化钠与 1.0 mL 样品,经由不同管路,以连续流动的方式,注入氢化反应槽(图一C)中混合,反应生成砷化氢。
3.生成之砷化氢及其它的气液混合产物在氩气(或氮气)带动下,随即进入气液分离器(图一D)中进行分离。砷化氢在氩气(或氮气)载送下瞬时被导入原子化器(图一E)中原子化,并于波长 193.7 nm 处被测定。
4.由检量线求出样品中的砷浓度。(注 4)
(四)检量线制备
1.精取适当量之标准溶液,配制一个空白和至少五种浓度的检量线标准溶液,如精确量取0.00、0.25、0.50、1.00、2.50及5.00 mL之50 μg /L砷标准溶液,分别置入100 mL烧杯中,再以酸性水溶液分别稀释至25.0 mL,其pH值需调整至2以下,继依七(一)之步骤进行前处理。
2.检量线确认:完成检量线制作后,必须以中间浓度附近的标准溶液进行检量线确认。若检量线在指定范围内无法被确认,则应找出原因并在样品分析前重新校正仪器。
3.由如上述方法制备所得之检量线溶液,其砷浓度分别为0.00、0.25、0.50、1.00、2.50及5.00 μg /L。
4.依七(三)之仪器测定程序分别测定标准溶液之吸光度。以标准溶液之浓度(μg /L)为横轴,吸光度为纵轴,绘制检量线图。(注5)
八、结果处理
A = A'× F × 2(注 6)
A :水中总砷浓度(μg / L)
A':从仪器或检量线读取之浓度(μg / L)
F :稀释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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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质量管理
(一)检量线制作:每批次样品应重新制作检量线,其线性相关系数(R值)应大于或等于0.995以上。
(二)检量线查核:每批次分析结束时/或每隔 10 个样品后,检量线必须以检量线中间浓度附近的标准溶液进行检量线查核。
(三)空白分析:每 10 个样品或每一批次(当每批次样品少于 10 个时)至少执行一空白样品分析。空白分析值可接受标准应小于或等于方法侦测极限之二倍。
(四)重复分析:每 10 个样品或每一批次(当每批次样品少于 10 个时)至少执行一个重复样品分析,并求其相对差异百分比。差异百分比应在其管制图表之可接受范围。
(五)查核样品分析:每 10 个样品或每一批次(当每批次样品少于 10 个时)至少执行一个查核样品分析,并求其回收率。。
(六)添加标准品分析:每 10 个样品或每一批次(当每批次样品少于 10 个时)至少执行一个添加标准品分析,并求其回收率。
十、精密度与准确度
(一)本方法经国内某单一实验室针对标准参考水样(NIST SRM 1643C,砷确认值为 82.1 ± 1.2 μg / L)之分析结果,其回收率为 99 %。以河川水,放流水与海水进行分析,其添加回收率分别为 97 %,96 % 和 104 %,相对标准偏差分别为 2.9 %,7.4 % 和 8 %。
十一、参考数据
(一)American Public Health Association, American Water Works Association &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Federation. Standard methods for the examination water and wastewater, 20th ed., Method 3314 Arsenic and Selenium by Hydride Generation / Atomic Absorption Spectrometry, pp.3 - 32 ~ 3 - 37,. APHA, Washington, DC.,USA, 1998.
(二)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修订已公告无机类水质检测方法”,EPA – 87 - 1302 - 03 - 01,87 年 6 月。
注 1:若样品浓度过高时,可适当稀释后再分析。
注 2:砷为具有剧毒之致癌物,配制溶液与操作分析时,须小心勿吸入或食入。
注 3:待分析水样的基质(如来源特殊的放流水),若与一般水样有明显的不同时,则上述药剂的浓度与用量需作适度的调整,才能达到最佳的前处理效果。
注 4:所用机型不同时,上述仪器操作的程序,所使用的盐酸溶液,和硼氢化钠溶液之浓度及流量,应随之调整。
注 5:仪器机型不同,检量线的浓度及其线性范围可能有所不同。其最适条件,需个别进行探讨。
注 6:七(一)之水样,经前处理步骤后已被稀释 2 倍。
注 7:本方法中所产生之盐酸、硝酸及硫酸废液,依无机酸类废液处理原则处理;氢氧化钠与硼氢化钠废液,依碱类废液处理原则处理;砷标准溶液与样品废液,依重金属类废液处理原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