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毒素/微生物检测
快乐
第1楼2010/05/21
作为实验室,肯定要留样的,至少这是个最基本的规章制度。
土老冒豆豆
第2楼2010/05/21
我想问下是哪个国标规定微生物不能复检了?
去年冬天
第3楼2010/05/21
2010版本的总则正式公布了:8.2 检验结果报告后,剩余样品或同批样品不进行微生物项目的复检。
第4楼2010/05/21
留样不就是为了防止出现问题时好复检么
天天洗碗
第5楼2010/05/21
应该有同批次的保存样
第6楼2010/05/21
不只是这个目的,样品应该与原始记录、仪器档案、检验报告等是形成一个完整的整体,以备查
jmcdcjyk
第7楼2010/05/30
可以不留样,留样是业务质量管理科的事。
yy_185
第8楼2010/07/07
单从微生物检验来讲,留样完全没有必要
蓝鹰之舞
第9楼2010/08/03
需要计数的留样没意义,只需定性的致病菌可以留样毕竟留样复检是食品安全法里面明文规定了的:“第六十条 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食品安全法是上位法,具有绝对效力,GB/T 4789本来就只是一个推荐性标准,完全不具备强制性,里面条款都不能作为法庭诉讼依据的,只能参考而已
第10楼2010/08/03
结合实际情况,需定量的微生物无法进行长期保存,常温保存会使细菌滋生,冻存在结冻过程中会使60%以上微生物死亡,所以是肯定没办法留样的定性的致病菌哪怕菌体死亡,仍然可以有VIDAS、PCR、基因芯片等方法继续进行检测和确认,所有有留样的价值存在否则的话,微生物检验就变成了检测机构甚至某个检验员的一言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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