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富硒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富硒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规范性引用文件
GB/T 8311 茶 碎茶和粉末含量的测定
nphfm2009
第1楼2013/09/02
4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应具有茶叶产品正常的色、香、味、无异物、无异气味,无劣变、无霉变。
4.1.2不得添加非茶类物质和任何添加剂。
4.2感官指标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指标
项 目 指 标
外观 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色泽和形状。
汤色 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汤色。
香气 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香气,无异气味。
滋味 具有相应茶类产品固有的滋味,无异味。
4.3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
项目 指 标
水分/%(质量分数) ≤ 7.0
总灰分/%(质量分数) ≤ 7.0
水浸出物/%(质量分数) ≥ 30.0
碎末茶/%(质量分数) ≤ 6.5
硒(Se)/mg/kg 0.2~5.0
4.4卫生指标
4.4.1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 2762的规定
4.4.2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 2763的规定
4.5净含量
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nphfm2009
第2楼2013/09/02
5试验方法
5.1感官指标
按GB/T 23776规定方法检验。
5.2理化指标
5.2.1水分
按GB/T 8304规定的方法测定。
5.2.2总灰分
按GB/T 8306规定的方法测定。
5.2.3水浸出物
按GB/T 8305规定的方法测定。
5.2.4碎末茶
按GB/T 8311规定的方法测定。
5.2.5硒
按GB/T 21729规定的方法测定。
5.3卫生指标
5.3.1污染物限量
按GB 2762规定的方法测定。
5.3.2农药残留限量
按GB 2763规定的方法测定。
5.4净含量
按JJF1070中规定的方法检验。
6检验规则
6.1取样
6.1.1取样以“批”为单位,同一批投料生产、同一班次加工过程中形成的独立数量的产品为一个批次,同批产品的品质和规格一致。
6.1.2取样按GB/T8302的规定执行。
6.2检验
6.2.1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做出厂检验,经检验合格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品质、水分和净含量。
6.2.2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第4章要求中的全部项目,检验周期每年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如原料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b)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出入时;
c)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3判定规则
按第4章要求的项目,任一项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均判为不合格产品。
6.4复验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应对留存样或在同批产品中重新按GB/T 8302规定加倍取样进行不合格项目的复验,以复验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