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_dxd_xx
第3楼2017/06/10
我印象中,多数标准里面,只要是针对有确定目标物的项目,分析方法都是推荐的,并不强制用哪一种方法。只有像非甲烷总烃、TVOC这一类不能明确目标物的才会规定必须用某种方法。
刚翻了一下标准原文,确实写的是“应按照GB/T5750”这个就比较坑爹了。强制执行一个推荐标准,这本来就是自相矛盾的啊。而且5750里面的问题真是罄竹难书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做卤代烃的柱不能选HP-5也不能选1701,必须极性介于这两种之间。太弱了四氯乙烯跟二溴一氯甲烷分不开、三氯乙烯跟二氯一溴分不开,太强了氯仿跟四氯化碳分不开。
5750填充柱方法是用的25%苯基,多种可以一起测。毛细管柱方法用的HP-5,只包括氯仿跟四氯化碳,其他项目是不行的。制定标准的人估计是发现了有这个问题,但是没有考虑怎么解决。
HJ620用的624柱是最合适的。但是HJ620也有问题,二氯乙烯、二氯甲烷这类的东西ECD信号太弱,不应该归到一个方法里面。
m2990990
第4楼2017/06/10
是的,老师说的中肯,现在很多老国标我发现都有这种问题,更新太慢,已经不适用于实际工作,很多还在用填充柱方法,而我们实际工作中全部都是毛细管柱。还有牵扯一些方法的检出限问题,现在很多仪器已经很先进,检出限做的很低,而方法检出限比这个高多了,实际作出的检测结果如果小于方法检出限,实际上我感觉这个结果是置信水平还是很高的,但是某些老师还是会强调结果要写小于方法检出限,这个我就觉得比较扯淡了。
xx_dxd_xx
第5楼2017/06/10
检出限的问题比较复杂的,不光涉及仪器和方法,还涉及到心里方面,特别是涉及到食品环境等与普通人相关的方面
比如,四氯乙烯检出0.1ug/L,跟未检出在实际意义上并没有区别。但是普通人不懂这个,看到未检出就觉得很放心,看到有,即使非常低也会觉得不舒服。所以标准方法的检出限不一定是越低越好。
我记得当时塑化剂出事的那一年,好多媒体就拿方法检出限来混淆视听,把“超检”(超出方法检出限)说成“超限”(超出规定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