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逊
第2楼2018/11/30
类别 | 建议效期规定 | 参考依据 |
滴定液 | GB/T601-2016:10-30℃,密闭保存,效期6个月;开启后,效期2个月,易被氧化的、性质不稳定的,另行规定; GMP指南:标定后3个月; 实验室根据不同滴定液的性质,使用情况,进行评估确认。 | 参考《GB/T601-2016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及GMP指南 |
微生物培养基 | 贮存在2-25℃,避光环境,若保存于非密闭容器,一般3周内使用,若保存于密闭容器中,一般可在1年内使用。琼脂平板最好现配现用,如置冰箱2-8℃保存,一般不超过一周。 | 参考GMP指南中的规定 |
杂质标准溶液 | 在常温(15-25℃)下,保存期一般为2个月,若有特殊要求的(如性质不稳定,需临用现配),按特殊规定执行。 | 参考《GB/T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的规定 |
指示液 | 指示液是用来指示终点,一般都是过量加入,影响较小,建议保留原效期。 | 根据使用用途确认 |
缓冲液 | 长期存放,pH可能发生变化,建议缩短效期 | GMP指南建议效期:14天,使用前确认pH值,目视检查溶液应澄清。 |
pH标准溶液 | 一般可保存2〜3 个月,但发现有浑浊、发霉或沉淀等现象时,不能继续使用。 | 参考《中国药典》0631 pH值测定法 |
元素标准溶液
| 100ppm的标准准贮备液,保存在0-5℃冰箱中,有效期为6个月;稀释成1-10ppm或适当浓度的标准工作液,保存在0-5℃的冰箱中,有效期为1个月。 | 参考GB/T27404-2008 实验室质量控制规范 食品理化检测 附录C |
蛋白、酶、多肽等配制的溶液 | 极易受到微生物、温度、光照的影响,而失去活性,或变质腐败。建议分装后冷藏(冻)保存。 | / |
易挥发的溶液 | 如有机溶剂制备的溶液,HPLC流动相等建议参考GMP指南建议的效期执行。其他溶液,建议结合使用用途,评估是否缩短效期; | / |
易长菌、易变质溶液 | 立项,进行效期考察,且使用前应观察确认 | / |
易氧化、易吸收二氧化碳(如亚硫酸盐、苯酚、亚铁盐、碘化物、硫化物、氢氧化钠) | 立项,进行效期考察,且使用前应观察确认 | / |
无机盐类 | 性质较稳定,可以保持原效期 | / |
明确需要新鲜制备 | 一般均有明确规定需要临用现配,按规定执行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