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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楼2024/09/19
番茄酱罐头的理化检验及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产品分类及代号**:
- **冷破番茄酱罐头**:使用冷破工艺(破碎温度不高于70?C)生产的产品。
- **温破番茄酱罐头**:使用温破工艺(破碎温度在70?C-85?C)生产的产品。
- **热破番茄酱罐头**:使用热破工艺(破碎温度在85?C以上)生产的产品。
- 根据是否分装分为直灌番茄酱罐头和分装番茄酱罐头。直灌番茄酱罐头根据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同又分为低浓度、中浓度、高浓度、特高浓度四类:
- 低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12.5%-22%(不包含22%),产品代号为8471。
- 中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22%-28%(不包含28%),产品代号为8472。
- 高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28%-36%(不包含36%),产品代号为847。
- 特高浓度番茄酱罐头: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为不低于36%,产品代号为8473。
2. **主要理化指标及检验方法**:
- **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一般采用折光法进行测定。热破番茄酱罐头产品可将样品冷却到室温后(20?C)涂抹在折光仪(手持式糖度计、阿贝折射仪、全自动折光仪等)棱镜表面,涂抹均匀无空隙,确保棱镜被完全覆盖,盖上遮光板,读取显示值;其他按GB/T 10786规定的方法测定。
- **氯化钠含量**:按GB 5009.44规定的方法测定氯化物的含量(以Cl?计),然后通过公式计算氯化钠含量。
3. **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限量**:
- **锡**(以Sn计):≤200mg/kg。
- **铜**(以Cu计):≤10mg/kg。
- **铅**(以Pb计):≤1.0mg/kg。
- **砷**(以As计):≤0.5mg/kg。
- 二氧化硫残留量等其他可能的有害物质也需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
4. **其他要求**:番茄酱罐头应符合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要求,例如柠檬酸、食用盐、白砂糖等辅料的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
不同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法规和标准对番茄酱罐头的理化要求有所差异,在进行检验时需要依据具体的标准和方法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