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调研珠三角土壤治污发现,佛山、南海、新会和广州白云区土壤重金属超标达50%,建议出台土壤质量分类指标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丽娜、杨辉、张林报道:湖南的“镉大米”、“重金属超标”的蔬菜频频刺激人们的神经,土壤污染成为了继空气、水污染之后,对生活安全最大的“杀手”。10日,省人大常委会组织全省选出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土壤污染治理展开了专题调研。 数据显示,珠三角地区近三成的土壤属于三类、劣三类,已不适宜种植农作物。其中,佛山、南海、新会和广州的白云区土壤重金属超标最为严重,超标达到50%。而检验依据的标准还是1995年制定的,只包含8种重金属、2种有机物残留指标。 代表和专家呼吁,广东要尽快出台土壤环境质量的地方指标,提高指标的严格度,增加指标包含的元素,并根据土壤的类型,分别出台农业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特别是住宅用地的指标,除了杜绝土壤对农作物的污染,还要避免居住地土壤对人的危害。 污染程度没有全面数据 在昨天的调研中,代表们首先听取了省环保厅、省国土厅、省农业厅的汇报,希望从三个部门的汇报中明确广东土壤污染的基本情况,但结果却不尽如人意—— 据了解,目前三个相关部门对广东土壤污染情况并不完全掌握。省环保厅表示,尚未摸清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土壤污染的面积、种类和水平,重点区域及污染隐患的危害程度等情况尚掌握不够全面和深入。 省国土厅表示,根据2006年国土资源部与广东省政府合作开展的《广东省珠江三角洲经济区农业地质与生态地球化学调查项目》的调查成果显示,按照1995年国家出台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珠三角经济区土壤环境质量以一类和二类土壤为主,占总面积的77.2%,适宜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农产品的产地面积占比分别为63.16%和43.87%;而三类和劣三类土壤则占了珠三角总面积的22.8%,重金属主要超标元素为镉、汞、砷、氟。 省农业厅表示,近年来农业部门结合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估,在珠三角部分地市开展了土壤重金属污染抽查工作。从抽查结果看,珠三角地区农田土壤存在重金属污染,但由于抽查采样密度小,难以全面评价土壤污染现状。省农业厅相关工作负责人说:“我们从2002年开始调查珠三角的农田土壤污染问题,结果和国土厅的数据差不多,72%的土壤是符合要求的,28%是超标的。汞超标是最多的,其次是镉、砷。污染的特点是复合污染比较少,单一污染比较多。” 该负责人表示,从重金属污染的区域来看,主要分布在广州—佛山及其周边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佛山、南海、新会和广州的白云区比较严重,超标大概在50%。” 据记者了解,三类土壤主要适用于林地土壤及污染物溶量较大的高背景值土壤,和矿产附近等地的农田土壤(蔬菜除外)。“也就是说,三类土壤是种植农作物的最低要求?”全国人大代表吴青和王筱虹先后提出了疑问。 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标准只定了三类,劣三类属于比三类土壤还要低,应该会对植物生长和种植出来的农作物有一定的影响。不适合种农产品,做林地还是可以的。” 土壤污染监测标准落后 为什么会发生土壤中铅含量不超标,但种出来的蔬菜中铅含量却超标的问题?省农业厅坦承,国家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确实“过时”了。这份1995年出台,沿用至今的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现在土壤的现状。很多指标也相对宽松,无法再与其他领域的指标对接。土没超标,但蔬菜铅含量超标,就是因为和食品卫生标准比较,土壤的国标对铅含量的定值偏高。 广东省生态环境与土壤研究的专家表示,国家标准只规定了土壤中镉、汞、砷、铅、铬、铜、锌、镍8种重金属的指标,以及六六六、滴滴涕两种有机物的残留标准,“我们的标准不仅包含的监测指标少、标准宽松,而且没有对土壤进行分类。十几年来,土壤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除了重金属,很多有机污染更加严重,对人的危害也更大,但我们都没有监测的标准,也不会监测。从土壤的用途来看,不光是有农业用地,还有住宅用地,工业、商业用地等等。但标准只有针对农业用地,这带来一个严重的问题,比如我要把工业用地转成住宅用地,我的土壤要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转?我们没有明确的标准,执行得也不好。一旦建成了住宅,污染的土壤对人的伤害比吃超标的大米、蔬菜还厉害。” 据专家介绍,2008年国家环保部发布了一个《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版,但只是一个讨论稿,讨论了5年还没结果。专家评价,2008年的修订版基本符合现在的实际情况,“但是国家没有批准,所以是合理不合法。1995年的指标是合法不合理。” 专家呼吁,广东要尽快出台地方《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严格对土壤进行分类测算,避免土壤污染进一步危害人的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