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资质认定
zal
第1楼2017/01/23
借用人员?好像不允许吧。。。看看你们的人员管理程序
src93421
第2楼2017/01/23
我们在相关手册和程序文件上没有规定。
czcdczg
第3楼2017/01/23
借用是不行的,用使用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合同才行。
云雀
第4楼2017/01/23
接受你们相关的培训,经过考核可以满足内部规定即可
承之
第5楼2017/01/23
肯定不能借用了,准则4.1.4里面明确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不得使用同时在两个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从业的人员
已开启幸福模式
第6楼2017/01/23
CNAS-CL01 5.2.3 实验室应使用长期雇佣人员或签约人员。借用不符合要求
dyd3183621
第7楼2017/01/23
这个应该不行的。不允许同时在两个检验检测机构工作
西瓜猫猫西瓜
第8楼2017/01/23
要有相关的雇佣合同,也不能同时在其它公司任职的
post123
第9楼2017/01/23
这是不允许的。见新《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4.1.4条款要求。
PAEs
第10楼2017/01/24
使用聘用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借用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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