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E HUI
第1楼2021/11/22
大部分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均为劳务派遣性质的员工是不可以的,因为检验机构主要人员如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质量负责人等的岗位职责是“确保按照本准则的要求开展检验活动全面负责,要有效行使这一职责,必须与所在机构建立稳固的、具备法律责任的劳动关系。只有在这样的劳动关系下,机构才能确保检验机构主要人员拥有必需的管理权限,其管理能力和技术能力得到稳定施展和发展维护,顺利行使其岗位职责;同时,检验机构技术负责人必须直接向雇主负责,并有能力承担相关的工作责任,确保检验机构的技术能力得到有效管理和维护发展。仅是“有偿使用”的劳务派遣用工形式,显然不能体现直接负责的雇佣关系,是不能满足检验机构主要人员有效行使其岗位职责的要求。
冰箱冻梨
第9楼2021/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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